第101章 左传 昭公元年三十二年11(第9/10 页)
孙子,子孔的后代,执政大夫的继承人,做了嗣大夫,
他接受命令而出使,遍及诸侯各国,为国内的人们所尊敬,为诸侯所熟悉。他在朝中有官职,在家里有祖庙,接受国家的爵禄,分担战争所需的军赋,丧事、祭祀有一定的职责,接受和归还祭肉,辅助国君在宗庙里祭祀,已经有了固定的地位。他家在位已经几代,世世代代保守自己的家业,现在忘记了他应该处的地位,侨哪里能为他感到耻辱?不正派的人把一切都归罪于我这个执政的人,等于说先王没有刑罚。你最好用别的事来纠正我。”
韩宣子有一付玉环,其中一个在郑国的商人手里。韩宣子向郑定公请求得到那只玉环,子产不给,说:“这不是公家府库中保管的器物,寡君不知道。”子太叔、子羽对子产说:“韩子也没有太多的要求,对晋国也不能怀有二心。晋国和韩子都是不能轻视的。如果正好有坏人在两国中间挑拨,如果鬼神再帮着坏人,以兴起他们的凶心怒气,后悔哪里来得及?您为什么爱惜一个玉环而以此使大国来讨厌呢?为什么不去找来给他?”子产说:“我不是轻慢晋国而有二心,而是要始终事奉他们,所以才不给他,这是为了忠实和守信用的缘故。侨听说君子不是怕没有财物,而是担心没有美好的名声。侨又听说治理国家不是怕不能事奉大国、抚养小国,而是怕没有礼仪来安定他的地位。大国命令小国,如果一切要求都得到满足,将要用什么来不断地供给他们?一次给了,一次不给,所得的罪过更大。大国的要求,如果不合乎礼就驳斥,他们哪里会有满足的时候?我们如果将成为他们的边境城市,那就失去了作为一个国家的地位了。如果韩子奉命出使而求取玉环,他的贪婪邪恶就太过分了,难道不是罪过吗?拿出一只玉环而引起两种罪过,我们又失去了国家的地位,韩子成为贪婪的人,哪里用得着这样?而且我们因为玉环招来罪过,不也是太不值得了吧?”
韩宣子向商人购买玉环,已经成交了。商人说:“一定要告诉君王和大夫!”韩宣子向子产请求说:“前些时候我请求得到这只玉环,执政认为不合于道义,所以不敢再次请求。现在在商人那里买到了,商人说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报告,谨敢以此作为请求。”子产回答说:“从前我们先君桓公和商人们都是从周朝迁居出来的,共同合作清除这块土地,砍去野草杂木,一起居住在这里。世世代代都有盟誓,互相信赖。誓辞说:‘你不要背叛我,我不要强买你的东西,不要乞求、不要掠夺。你有赚钱的买卖和宝贵的货物,我也不加过问。’仗着这个有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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