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孟春纪(第10/14 页)
):甜酒。
节:调和而达到适度。
贵公【正文】
四曰:
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①。平得于公。尝试观于上志②,有得天下者众矣,其得之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凡主之立也,生于公③。故《鸿范》曰④:“无偏无党⑤,王道荡荡⑥。无偏无颇⑦,遵王之义⑧。无或作好⑨,遵王之道。无或作恶⑩,遵王之路。”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
伯禽将行,请所以治鲁。周公曰:“利而勿利也。”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
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泽,得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此三皇五帝之德也。
管仲有病,桓公往问之,曰:“仲父之疾病矣。渍甚,国人弗讳,寡人将谁属国?”管仲对曰:“昔者臣尽力竭智,犹未足以知之也。今病在于朝夕之中,臣奚能言?”桓公曰:“此大事也,愿仲父之教寡人也。”管仲敬诺,曰:“公谁欲相?”公曰:“鲍叔牙可乎?”管仲对曰:“不可。夷吾善鲍叔牙。鲍叔牙之为人也,清廉洁直;视不己若者,不比于人;一闻人之过,终身不忘。勿已,则隰朋其可乎?隰朋之为人也,上志而下求,丑不若黄帝,而哀不己若者。其于国也,有不闻也;其于物也,有不知也;其于人也,有不见也。勿已乎,则隰朋可也。”
夫相,大官也。处大官者,不欲小察,不欲小智,故曰:大匠不斫,大庖不豆,大勇不斗,大兵不寇。
桓公行公去私恶,用管子而为五伯长;行私阿所爱,用竖刀而虫出于户。
人之少也愚,其长也智。故智而用私,不若愚而用公。日醉而饰服,私利而立公,贪戾而求王,舜弗能为。【解说】
本篇旨在阐述君主治国、治天下“必先公”的道理。文章认为,君主只有先做到“公”,才能实现“天下平”,“平得于公”。文章提出,天地至公,“生而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泽,得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劝说君主效法天地,这与老子提倡的“生而弗有,为而弗恃,长而弗宰”的思想是一致的。文章提出:“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这显然是针对君主而发的,但其目的仍在于强调“万民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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