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慎大览3(第1/7 页)
不广【正文】
六曰:
智者之举事必因时,时不可必成①,其人事则不广②。成亦可,不成亦可,以其所能托其所不能,若舟之与车。北方有兽,名曰蹶③,鼠前而免后,趋则跲④,走则颠⑤,常为蛩蛩距虚取甘草以与之⑥。蹶有患害也,蛩蛩距虚必负而走。此以其所能托其所不能。
鲍叔、管仲、召忽⑦,三人相善,欲相与定齐国,以公子纠为必立。召忽曰:“吾三人者于齐国也,譬之若鼎之有足,去一焉则不成。且小白则必不立矣,不若三人佐公子纠也。”管仲曰:“不可,夫国人恶公子纠之母,以及公子纠,公子小白无母,而国人怜之。事未可知,不若令一人事公子小白。夫有齐国,必此二公子也。”故令鲍叔傅公子小白,管子、召忽居公子纠所。公子纠外物则固难必⑧。虽然,管子之虑近之矣⑨。若是而犹不全也,其天邪!人事则尽之矣。
齐攻廪丘⑩。赵使孔青将死士而救之,与齐人战,大败之。齐将死,得车二千,得尸三万,以为二京。宁越谓孔青曰:“惜矣,不如归尸以内攻之。越闻之,古善战者,莎随贲服。却舍延尸,车甲尽于战,府库尽于葬,此之谓内攻之。”孔青曰:“敌齐不尸则如何?”宁越曰:“战而不胜,其罪一;与人出而不与人入,其罪二;与之尸而弗取,其罪三。民以此三者怨上,上无以使下,下无以事上,是之谓重攻之。”宁越可谓知用文武矣。用武则以力胜,用文则以德胜。文武尽胜,何敌之不服!
晋文公欲合诸侯,咎犯曰:“不可,天下未知君之义也。”公曰:“何若?”咎犯曰:“天子避叔带之难,出居于郑,君奚不纳之。以定大义,且以树誉。”文公曰:“吾其能乎?”咎犯曰:“事若能成,继文之业,定武之功,辟土安疆,于此乎在矣;事若不成,补周室之阙,勤天子之难,成教垂名,于此乎在矣。君其勿疑!”文公听之,遂与草中之戎、骊土之翟,定天子于成周。于是天子赐之南阳之地,遂霸诸侯。举事义且利,以立大功,文公可谓智矣。此咎犯之谋也。出亡十七年,反国四年而霸,其听皆如咎犯者邪!
管子、鲍叔佐齐桓公举事,齐之东鄙人有常致苦者。管子死,竖刀、易牙用,国之人常致不苦,不知致苦。卒为齐国良工,泽及子孙,知大礼。知大礼,虽不知国可也。【解说】
本篇旨在论述人为的努力不可旷废的道理。文章指出,虽然成就功业要靠时势,靠天意,但“人事”不可废,“成亦可,不成亦可”,都要做到“以其所能托其所不能”。文章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