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8/14 页)
事,如《论防淮渡江利害》、《论金人侵淮有四路,宜择帅捍御》、《论大臣宜以选将治兵为急,不急之务付之六曹》、《论幸蜀十害》、《论宰相非人》、《论敌退后措置二事》。今其文具在集中。他如《论守御事宜》、《乞以大河州军为藩镇》、《乞修德》诸劄子,史所不载者尚多。无不揣切时势,动合机宜。其大旨在经营淮北以规复中原,而不欲为画江自守之计。虽其时宋弱金强,未必尽能恢复。要其所言,不可不谓非一时之正论也。
至其荐汪伯彦、秦桧,颇乏知人之明。则瑕瑜不掩,亦不必曲为之讳矣。
△《浮溪集》三十六卷(永乐**本)
宋汪藻撰。藻字彦章,饶州德兴人。登崇宁二年进士。历官显谟阁大学士、左太中大夫。封新安郡侯。事迹具《宋史文苑传》。藻学问博赡,为南渡后词臣冠冕。其集见於晁公武《读书志》者仅十卷。陈振孙《书录解题》始载有《浮溪集》六十卷。而赵希弁《读书后志》又增《猥稿外集》一卷、《龙溪文集》六十卷,共一百二十一卷。《宋史艺文志》并著於录。然赵汸跋《罗愿小集》,谓《浮溪》之文,再更变故,失传颇多。则明初已非完帙,其后遂亡佚不存。后有胡尧臣者,别得《浮溪文粹》十五卷,刊行於世。而其原集终不复可见。今检勘《永乐**》所载,视《文粹》所收,不啻倍蓰。虽未必尽符原数,而什可得其六七。统观所作,大抵以俪语为最工。其代言之文,如《隆祐太后手书》、《建炎德音》诸篇,皆明白洞达,曲当情事。诏令所被,无不凄愤激发,天下传诵,以比陆贽。说者谓其著作得体,足以感动人心,实为词令之极则。其他文亦多深醇雅健,追配古人。其诗则得於徐俯,俯得之其舅黄庭坚(见《独醒杂志》),尤具有渊源。孙觌作藻墓志,以大手笔推之,殆非溢美。惟杨万里《诚斋诗话》纪藻与李纲不叶,其草纲罢相制词,至比之驩兜、少正卯,颇为清议所讥。是又名节心术之事,与文章之工拙别为一论者矣。谨采掇编次,依类分排。其有《永乐**》所失载者,即以《文粹》参校补正,考辨异同。厘为三十六卷,庶操觚之士尚得以考见其大略焉。
△《浮溪文粹》十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宋汪藻撰。明胡尧臣刊。其为何人所编录,则原本不载,他书亦未言及,不可得而复考矣。所载仅诗文八十五篇,未能尽窥全豹。然如洪迈所称《元祐太后手书》“中汉家之厄十世,宜光武之中兴。献公之子九人,惟重耳之尚在”数语;又《宋齐愈责词》中“义重於生,虽匹夫不可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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