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惨案“周刚”(第2/3 页)
9 日,丹江口市警方曾抓获 4 名预谋盗窃古墓的嫌疑人,携带有一支非制式小口径手枪;其中一嫌疑人在审查中戴手铐脱逃,剩余的 3 人移交河南省淅川县公安局审查;4 人系东北人,脱逃犯叫“孟凡明”。
听到这个消息,专案组的成员们兴奋不已。第二天上午,两路人马从襄樊市刑警支队出发,一路火速前往丹江口;另一路马不停蹄赶往河南淅川。
当日下午,从丹江口市传来捷报:经相关物证比对,“3·13”案件现场嫌疑人确系移交淅川羁押审查的柳保华和脱逃的孟凡明!
8 月 12 日中午,犯罪嫌疑人柳保华、刘真强、张玉雪被押回襄樊。专案组民警不顾连日旅途奔波,精心设计审讯策略。经过 12 小时的斗智斗勇,柳保华、刘真强终于开口,先后交代了伙同脱逃的孟凡明等 5 人于 3 月 12 日傍晚窜至襄樊,持枪入室强奸、杀人、抢劫后,于 3 月 13 日凌晨 1 时许乘火车逃到十堰的犯罪事实。
8 月 11 日晚 7 时许,丹江口市刑警大队灯火通明,襄樊、丹江口的刑侦同行济济一堂,研究合力抓捕首犯孟凡明的方案。
通过审查,专案组得知,孟凡明等人此次丹江口之行住在一个关系人家中,柳保华等 3 人落网后,孟的姘妇周某和柳保华的妻子仍住在那里,她们正托关系千方百计找门路,要为柳保华 3 人办理取保候审。据此,专案组经过深思熟虑,否决了“先将两个女人抓起来”的意见,决定顺水推舟,假称允许柳保华等 3 人取保,“钓”到孟凡明这条大鱼。
8 月 12 日一天,两个女人没有动静,专案组决定“引蛇出洞”。
13 日上午 9 时 30 分,两个女人如约来到丹江口市公安局,要求花钱先保出柳保华。丹江口警方称,要取保就三人一起取保,否则 10 天后,将三犯移送检察院起诉,两个女人沮丧地离去。
中午 1 时 30 分,两人登上了一辆丹江口开往十堰的中巴车。
下午 6 时 30 分,两个女人驱车到了十堰茅箭区柳林沟徐家湾。抓捕组随即兵分三路,在公路两头进出口分别设卡扎紧口袋,另一组在可疑院落对面的山坡上用望远镜监视。
8 月 14 日凌晨 7 时许,民警发现一名男青年从房中走到院中机井压水,其身高、体貌特征与孟凡明很接近。民警扮成修车人走进院子打水,最终确认打水的人正是孟凡明。为免夜长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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