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黑衣人”(第3/13 页)
住 213 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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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明华此时尚未离店,警方立即找到他。邱明华当过兵,身高体壮,有 1 米 8。他在前一天中午入住,几小时后霍庆贵就住了进来,两人吹了一会牛。据霍庆贵说,他是个体户,已经赚了几十万,这次是来讨债的。后来也许看邱明华强壮如牛,怕万一发生搏斗不是对手,霍庆贵找了个借口更换了一个房间。
霍庆贵夜晚在屋里杀死了同屋的人并实施了抢劫,这件事把邱明华吓得半死,魂都快飞了。由于邱明华在案发前和凶手接触过几个小时,因此对凶手的印象比较深,很快就向警方描述了凶手的相貌特征。
据他描述,霍庆贵的个子不高,大约 1.7 米左右,人比较瘦,但肩膀挺宽,看起来还是有些力气的。他的打扮一看就是长期在江湖行走,做生意或者行骗的。他身穿黑色西装,脚蹬黑色皮鞋,手提黑色皮包,讲着一口云南口音很重的普通话。
邱明华还表示,如果再次看到霍庆贵,一定可以认出来。
警方得到这些重要线索后,立即带着热心的邱明华赶赴保山,抓捕霍庆贵。然而,当他们赶到大湾村时,还没来得及抓捕,邱明华就发现这个霍庆贵和他见过的霍庆贵完全不同,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大湾村村长也作证说,霍庆贵是个老实巴结的农民,多年没有离开过村子,只是偶尔去乡里赶集。2 月份的时候,霍庆贵从没离开过家。
警方经过调查,可以断定霍庆贵根本就不是作案人。随后警方询问霍庆贵,霍庆贵说他在 1992 年 11 月上旬和未婚妻去保山市“红光照相馆”拍结婚照时,放在中山装上衣口袋里的身份证和几十元钱都被扒手偷走了。霍庆贵的未婚妻还告诉刑警,当时在照相馆发现身份证和钱被扒窃时,照相馆的一位营业说她看见小偷下手的,因怕小偷报复而不敢吭声。霍庆贵已经在公安局备案,重新领了新身份证。
经过反复调查,霍庆贵没有说谎。然而,这起杀人案的线索却突然中断了。刑警们并没有放弃,他们推测,会不会是那个偷走霍庆贵身份证的小偷干了这些案子呢?于是,他们决定寻找这个小偷。
刑警们来到了“红光照相馆”,找到了当时目击小偷扒窃霍庆贵身份证的女营业员。据女营业员回忆,那个小偷是个二十四五岁的男青年,矮个子,小脑袋,一只眼睛的眼皮上有一个较为明显的疤痕。
女营业员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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