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改判死刑的“刘涌”(第3/5 页)
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刘涌被无罪释放后,变得更加猖狂。他不再满足于经营小超市,而是开始涉足更广泛的领域。他调整了自己的“经营”方针,从打击竞争者转变为强取豪夺。
他将目光瞄准了超市对面的一家大型购物中心,每天客人络绎不绝,生意兴隆。刘涌一心想要将这个商场占为己有,于是他带着自己的小弟闯入商场老板的家中,用刀架在老板的脖子上,逼迫他将商场转让给自己。
整个沈阳的中街,只要是刘涌想要得到的商铺位置,没有他得不到的。他通过暴力手段,将自己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
他不仅挤走了整条街道的竞争者,还对供货商进行威胁,以达到降低供货价格、获取更高利润的目的。
就这样,刘涌以超市为起点,成立了嘉阳集团。在短短两年时间里,该集团的业务涉及商贸、服装、餐饮、娱乐和房地产等多个领域,下属公司达到 27 家。
此后,刘涌以嘉阳集团为依托,在沈阳编织了一个庞大的关系网,其中最大的两个保护伞是沈阳市原常委副市长马向东和原市委副书记慕绥新。
正所谓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在刘家编织的这个巨大关系网的保护下,刘涌愈发猖狂,疯狂作案,罄竹难书。
1995 年末,他通过恐吓手段霸占了双兴购物中心。
1997 年 4 月 21 日,他指使手下殴打并扎伤了一人。
1997 年 8 月 7 日,他指使手下殴打了沈阳盛京饭店经理翁玉珠。
1997 年秋,他指使手下殴打了售烟户李玲等二人。
1998 年 2 月 25 日,他指使手下砍伤了盛京饭店总经理刘燕等三人。
从 1995 年到 2000 年,刘涌团伙共作案 47 起,造成 42 人死伤,甚至连副市长的儿子都被他打成重伤。
在短短的 5 年时间里,刘涌依靠手下打手的武装和暴力,以及地方保护伞的保护,资产迅速扩张,高达 7 个亿。
然而,随着打黑英雄杨加林的到任,一场黑与白的较量拉开了序幕。
杨加林是土生土长的沈阳人,从 1968 年开始就在沈阳工作。
1991 年 1 月到 1997 年 1 月,杨加林担任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此时的他,对刘涌的黑社会团伙了然于心,但由于当时他还没有足够的话语权,无法采取行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