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最嚣张悍匪伍勇(第4/4 页)
的关注,反映了他内心深处对认同与理解的渴望。
伍勇的家人多次提出希望他接受精神病鉴定的建议,但这一提议却遭到了他的坚决拒绝。罗和辉律师回忆道:“我曾无数次尝试说服他,让他认识到精神病鉴定可能为他带来的帮助,但他总是坚定地回答我:‘如果我真的被判定为精神病,那么我所做的一切,又将有何意义?’”这番话,透露出伍勇对于自我价值与行为意义的深刻执念。
2009年11月24日上午,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伍勇等人抢劫收费站及枪击哨兵系列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经过详尽的法庭调查与审理,法院确认了伍勇作为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多起严重暴力犯罪中的核心角色。案件回溯至2003年,伍勇首先被查明为内宜高速公路收费北站与南站两起白日蒙面持枪抢劫案的主谋。同年9月11日,他向宜宾市卫星观测站的哨兵张某某开枪,致其重伤,并试图射杀另一哨兵曾某某未果后逃逸。数月后的10月2日,伍勇再次现身,携带火药枪等危险物品在宜宾市政府门前守候,意图攻击政府工作人员,最终对执勤保安杨某某实施近距离射击后逃离。
此外,法院还揭露了伍勇在2008年至2009年间参与的另两起重大抢劫案。2008年11月11日,伍勇与张自顺联手,携带火药枪、假枪及匕首闯入内宜高速宜宾北站收费亭,抢走大量现金共计1.6万余元。次年2月23日,伍勇又伙同唐德富、魏华松,持火药枪、砍刀等凶器闯入宜宾南站收费亭,再次实施抢劫,劫得现金高达4.9万余元。更令人震惊的是,伍勇还涉及杀害郭小明等多条人命案件,且对上述所有罪行均供认不讳。鉴于伍勇所犯罪行极其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日作出一审判决:伍勇因犯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对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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