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魔卞况(第6/7 页)
老训斥我。”
记者问:“你为何只想为难公安?”
卞答:“反正公安代表你们(指政法机关),代表政府。”
记者问:“你为何对和你无怨无仇的人下此毒手?”
卞答:“我有气,总要出一出。谁遇到我就倒霉了。”
“遇到反抗,我们只好自认倒霉。哪有不失手的时候。”
在卞况、符心远、骆连顺、陈万杰作案的过程中,也遇到过许多反抗。那种在生死的关键时刻不畏强暴,奋勇抵抗侵害的凛然正气也让犯罪分子丧胆落魄,扫兴而逃。
卞况说:“有多次我们被狗叫吓跑。作案时听到外面有人说话,我们就一准逃跑。有一次我们把一名妇女轮奸,又在其胸部、面部和阴部猛刺五、六刀,那女的就是不屈服,还拼命反抗,我们害怕了,只好逃了,没见过那么硬的女的。”
而在有些案件发生时,罪犯的淫威就吓破了被害人的胆。他们有机会,也有能力反抗,但慑于威胁而任其抢劫、宰割。有一次作案时,面对一对二十多岁的夫妻,卞况、骆连顺就轮奸女的,以逼男的拿钱。这位男士不但不去反抗,而且畏缩在一旁任歹徒糟蹋妻子。
还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在歹徒的棍棒下,被害人幻想态度老实,拿出钱就会平安无事。然而丧心病狂的罪犯并不视他们的态度而手下留情。他们往往是抢走钱财,轮奸妇女后,一个活口不留地离去。
?2003年7月24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卞况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符心远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骆连顺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万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罚金3000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