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年湖南高院法官遇害案(第2/5 页)
,从拘留所出来后,向慧与祝建英就打人事件达成和解协议书,并且支付了医药费及部分赔偿款共4万多块钱。
不过呢经过这个事,向慧可能在单位里觉得面子挂不住,就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单位请假一个月。
可单位在2019年5月份解除了向慧的劳动合同。
理由,殴打同事,散布谣言恶意中伤。认为向慧违反了国家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其离职。
这时候的向慧已经42岁,在单位里工作了将近19年的时间,就为这事把她开除,她能受得了吗?
于是便拿起法律武器,想为自己讨要一个说法。
即申请劳动仲裁。然而,2019年年底的一审,到2020年5月份的二审,皆以失败告终。
那么二审败诉后怎么办呢?
向慧向湖南高院申请再审。但是想要高院重新再审理此案,必须能拿出新的证据来。
可是2020年11月份,高院认为,向慧再审审查期间提交的新证据未经公司盖章,不具备证据的形式要件,且证据的真实性无法核实,不予采纳。
湖南高院最终裁定驳回向慧的再审申请。这个时候,向慧就想起了她的那个老乡皆校友,周春梅。
周春梅时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向慧希望利用老乡加校友的熟人关系,能让周春梅帮忙给高院内的再审法官打招呼。
但是周春梅在看了向慧的案件卷宗之后,认为这起案件再审的理由并不成立,而且秉公执法、不偏不倚是她的原则。
她没有理由因为私人关系去影响和干扰法官的判案,因此拒绝了向慧。
根据事后调查发现,在在2020年9月7日,因为周春梅刚添了二胎,向慧以去她家看小孩为名在周春梅家放下了一盒水果。
向慧走后,周春梅发现水果盒中夹了2万元人民币及一个金手镯,为此她多次联系向慧,希望她取回,被向慧拒绝。
2020年9月10日,周春梅在同事的陪同下,到向慧家将物品退还。
没多久,向慧就收到了湖南高院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判文书,至此向慧恢复工作的希望完全破灭。
渐渐地,她的心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她认为自己没能赢下官司,都是因为周春梅没有帮助自己,对比两个人境遇的巨大落差,向慧心生怨恨,决定报复周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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