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连环枪案,先杀哨兵再杀出纳,凶手行踪诡秘难逃法网(上)(第4/27 页)
经鉴定,一枚系鲜销门市唐英的指纹,另一枚则为死者曾雯所留。
尸体检验,死者曾雯背部第八胸椎处有直径0.3CM破损一处,前侧左衣襟上有1.9×0.4CM破损一处,所穿内衣对应处有相应破损。结论:死者生前遭受外界枪弹近距离背后射击,致身体贯通创伤,胃破裂出血,大面积肝碎裂急性大失血休克死亡。
现场调查。距中心现场166.5米处,群众拾得“共同”牌摩托车头盔一顶,177.5米处公路上拾得两侧带附耳的黑色毡绒帽一顶。从毡绒帽里提取白发两根黑发三根,因为毛发没有毛囊,经化验未能获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却说12·1案发后,立即引起四川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副厅长吴建、刑侦局局长孙建明、副局长易俗和刑侦专家赶赴资阳督导督战。
按照通常的侦破惯例,首先得作案件分析。综合现场勘查和现场调查所得的情况,确定案发时间应为2002年12月1日凌晨5:45分左右。理由是,公司员工黎某住在公司招待所,招待所离案发中心仅仅30米。这天早上,黎要开车送鲜货到城区门市,早上起床时传呼呼叫的时间是5:20分,黎某叫上伙伴王某开车离开公司时,王某特地看了一下传呼,时间是5:40分。公司员工刘某证实,黎某和王某开车走后约四五分钟即听到“爆竹”声(后确定为枪声),由此确定案发时间为5:45分。至于案件性质,经查证,曾雯当天从金库拿出的现金为41.2万元,金额巨大,可以初步认定为一起有较长时间预谋、经过精心策划、作案前多次踩点、有极强针对性、选择作案工具特别,以侵财为目的的持枪抢劫案。至于何种原因引发的侵财抢劫,则情况复杂,之后的侦破自会详解。
关于犯罪嫌疑人数。当时调查显示,黎某王某开车离开公司时,看见公司大门外停了一辆摩托车,车旁蹲着一人。曾经挑水果路过该处的朱某也说,他从公司大门外路过时,看见一个人蹲在摩托车边上,那人还给朱某发了一支烟,朱某觉得很奇怪,就给了那人一个柑橘。结合案发时一人朝曾雯开枪,枪响后一人提手枪前来接应,跑出公司后二人上了路边停着的那辆摩托车,而且黎某驾车返回途中看见一辆摩托车上坐了三人飞速经过,因此确定作案人数应是三人。
关于作案人体貌特征,调查的结果是:当时现场目睹了作案人的刘建彬说,持长枪的人比自己高约2CM,持短枪的则矮约2CM,刘建彬约1.70M,因此推断,持长枪的身高约1.70M,身穿中长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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