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手握十三条人命之悍匪“成瑞龙”(第3/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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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兰启荣说已把枪搞到了。我叫他去灵山百货大楼与我会合。在灵山见面后,他把枪交给了我,我们坐车往广东。路上,兰启荣告诉我,为搞这支枪,他杀死了那名老警察。他首先潜入那老警察的家里,静候老警察回来,当老警察上楼梯时,他用一把事先准备的铁锤,当场将警察砸死,随即抢走他身上的手枪和弹夹中的子弹。得到这支枪后,我有空就偷偷拿出来练习瞄准。后来我在一次入屋盗窃中,竟然偷到了7发子弹,更使我喜出望外,胆子也好像大了很多。
4 、尾随枪杀一男子
时间:1998年地点:肇庆
我和兰启荣从广西灵山到达广东肇庆,就想用手中的枪'干事'。到肇庆,立刻寻找作案目标。多天后,终于在一家证券交易所发现一个大约20多岁、身材瘦小、戴眼镜的男子,男子要从银行取10万元现金,但银行只给他提5万元。第二天下午3时多,那男子又到证券交易所提取了5万元,然后回单位上班。我们一直等到他下班,看见他开着小车回家。
我坐摩托车紧跟其后,那男子下车后走进一条小巷,我也跟着走进小巷。走到了一栋房子的楼梯转弯处,我忽然从后面用枪顶着他,叫他不要动。但他面无惧色,与我扭打起来。'呯---'的一声,我的枪走火了,打伤了我自己的手臂。我挟持着该男子,把他拖下楼。这时兰启荣赶到,两人合力把他拖到一楼的一个杂物房门口。听到楼下的枪声,楼上有人探头出来查看,接着又缩进去了。我估计他们已报警,又一笔'生意'失败。我朝该男子头上开了一枪。兰启荣只抢到这个人身上的手机,其他一无所获。
5 、报复老板却杀两警
时间:1998年地点:佛山
路上我们商量到佛山后找南海那个做海鲜生意的老板,一方面搞点钱,另一方面又可以报复他,因为他害得我一个兄弟死了,一个兄弟被抓了。
1998年5月22日晚上9时多,我们在佛山亲仁西路下车,沿着路边店铺走了大约100米,后来穿过绿化带进入人行道。这时有两个男子共乘一辆女装摩托车在我们身边停下来。男子下车后,说他们是警察,叫我们接受检查。这两名不穿制服的警察,分别检查我们两人的身份证。我有个假身份证,但是很容易看出来,我就说没身份证。我当时想,杀了那么多人,进去就死定了,要脱身必须杀了这两个警察。
当时我夹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带密码的,那个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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