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陈富山”(第4/4 页)
另一越狱犯洪金星则于当年7月5日在双流闹市区被抓。这小子虽然坏事做尽,但是能这么快被抓住也算罪有应得。
这起越狱案看起来按理说就跟洪金星的判决一样,李进剑罪不至死,顶多就是持枪拒捕而已,毕竟没再造成人命。然而——
并没有!
对李进剑来说,凤凰山的枪战是他生命的终点,但对另一个名字来说,这只是一个开始!
李进剑落网后,警方立即对他展开了审讯。审讯过程中,警方惊讶地发现,李进剑的身上竟然背着不止一件命案、一件越狱案和一件持枪拒捕案!更让警方震惊的是,李进剑的真实身份竟然是陈山富!
陈山富,四川巴中人,身负三宗命案。
第一宗:内江万氏父子
1998 年 7 月 20 日晚,内江市中区万家镇某歌舞厅。在此玩耍的陈山富与万明阳、万勇父子发生争执,陈山富因寡不敌众,头部被砍伤。接着陈回家拿了两把滑膛枪,于当晚 12 时许邀集曾强、邓维清等人回到歌舞厅偷袭报仇。邓趁万勇不注意,射中万勇左胸部致其当场死亡。陈山富则击中了万明阳的腿部,亦致其死亡。
第二宗:成都魏某
1998 年 12 月 19 日,成都市滨江饭店门口。陈山富、曾强二人再次联手犯案,他们劫持了一辆奔驰车,向车内的富豪魏铁成“要点钱花花”,魏跳车逃跑,被陈山富扬手两枪打死,两人不解恨,对着驾驶室开了两枪后才逃离现场。
第三宗,就是化名李进剑之后犯下的打死保安案。
但他被抓获过已经改名——这个身份似乎有高人运作,总之当时并没查出来他是陈山富,自然也不知道前两宗命案的事实,这才捡了一个死缓,不然当时就该毙了。
随着他再次落网,等待他的当然是死刑,那还说啥,非此则不足以平民愤!
2007 年 1 月 29 日,陈山富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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