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手握十三条人命之悍匪“成瑞龙”(第9/14 页)
昨日被学校开除的“坏孩子”会成为今天一个事业有成的老板,而非被执行死刑的罪犯,但是,现实永远没有假设。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也想过,如果我没有走到今天这一步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但是我走错了,想这些也没有用。我想我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还是因为我太急功近利了,想着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来钱快点。”成瑞龙在看守所里这样说。1993年,20岁的成瑞龙因盗窃被劳教,这之前女友姚林化名已经怀孕。当时家人劝她打掉这个孩子,可是她坚持生下了这个孩子。
1996年的五六月份,等到成瑞龙从高墙出来重获自由时,儿子已经一岁多了,而姚林此时也在做着一点小生意,他回到老家旱冲村的当天,抱着曾与自己早恋、并与自己有着事实婚姻、还给他生了孩子的姚林哭着说他对不起她娘儿俩。当时,她劝他痛改前非,从今以后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挣钱养家。他满口答应,可是没安分几天,他又跑去找以前一起瞎混的那帮人,她便对他感到有些失望了。
也许,在他人看来,那是一群酒肉朋友,但是在成瑞龙的心里,他们是无话不谈、生死与共的“兄弟”。简单的“兄弟”两个字承载了成瑞龙太多的复杂的情感。
1996年年底,他就和“发小”兰启荣重回佛山。因为当时二人都没有工作,他们就常常和在饼屋打工的同村兄弟成胜聚会聊天。在交谈中,兰启荣和成胜都跟成瑞龙说没钱花,想搞点钱花花,于是三人一拍即合,开始到处寻找作案目标,成瑞龙还叫上同村的成海芳一起干。
有一天,三人游荡在佛山街头,当路过佛山南海某酒店后面的海鲜冷藏厂时,成瑞龙看到老板桌面上放了一叠钱,当即就对兰启荣说,“这个老板可能很有钱,我们不如搞他!”
这便是前文提到的成瑞龙的初次犯罪,由此开始,他走上了万劫不复的犯罪深渊。
但是,也是这一次大事,让他“损失巨大”。不久后,成胜被判处死刑, 1996年5月27日,警方在连州市大路边镇抓捕成海芳时,因其拒捕而被当场击毙,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下子失去两个“发小”,这令成瑞龙很有些悲伤。而这种混合了愤怒与仇恨的悲伤,在日后逃亡的日子中愈加明显,并始终与一种漂泊天涯的孤独感相伴。
成瑞龙从未想过要去投案自首。在他看来,抢劫是非常非常严重的事情,一旦被抓,等待他的将是无尽无涯的牢狱之灾甚至是死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