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手握十三条人命之悍匪“成瑞龙”(第7/14 页)
他的身上,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偏执――只遵照自己认可的原则,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也许,这种执拗从童年开始就已经主导了他的人生,令他一错再错,永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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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瑞龙的家乡在粤北革命老区连州旱冲村。他的父亲成方平化名做旱冲村的一村之长多年,因处事公正而很有些威望。他平时种烟叶,一亩能有八百块钱的收入,同时也做点小生意,家底虽不算很殷实,但因为他的精明能干,一家人倒也过得还不错。
成瑞龙的名字就是父亲给取的,“瑞”象征着吉祥如意,“龙”意味着他望子成龙的殷切期望。
小时候的成瑞龙很胖,当地人称其为“肥仔”。但是,成方平慢慢地感觉这个孩子离他的寄望越来越远。成瑞龙昔日的乡邻们断断续续给记者讲述了一些他小时候的故事。
小时候每逢在外跟人打架,不管打赢还是打输,成瑞龙都默不作声地回到家里,即使脸上挂彩或是胳膊腿脚受伤,他也不吭一声。但这一切总瞒不过父亲成方平的眼睛,毕竟总会有家长向作为村长的他投诉关于成瑞龙的“光荣事迹”的。每每此时,成方平就会罚成瑞龙跪木凳子,让他“认错”再起来。
乡亲们每每都能看见成瑞龙跪在高高的木凳上,倔强的小脖子像正情绪激昂地参加战斗的小公鸡一般笔直地挺立着,纹丝不动。乡亲们的心肠也是软的,便在一旁劝成方平说:“算了,别让孩子受这罪。”又反过来劝成瑞龙:“肥仔,你就认个错吧,好汉不吃眼前亏不是?”
母亲也看着不忍心,便偷偷把他拉起来。可成瑞龙的脖子挺得更直了。他就这样跟父亲成方平较着劲,寸毫不让。
他不能受制于父亲的权威,虽然他还小,可是已经懂得了要掌握在这个家庭、在这个村庄的绝对主导权,就决不能服软。看着成瑞龙长大的邻居认为,他把对父亲的低头看作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
十二岁时,他跑到亲戚家挂了一个大沙袋。放学或放寒暑假,他就跑到这个亲戚家去练拳。他从小就喜欢捣鼓些拳术之类的东西。那时候电视机对于农村家庭来说还是件非常奢侈的物品,所以拳术这类东西都是他从小朋友们传阅的小人书里得知的。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很向往自己能成为像小人书里所描写的那些英雄侠客们一般,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功夫去行侠仗义。应该说,成瑞龙命运的第一次转折,是他因在学校跟校长的女儿恋爱和在校表现差而被学校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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