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杂证谟三消干渴(第2/5 页)
者,以邪热有余也;有虚火者,以真阴不足也。使治消证
而不辨虚实,则未有不误者矣。
一、消证有阴阳,尤不可不察。如多渴者曰消渴,善饥者曰消谷,小便淋浊如膏者曰肾
消,凡此者,多由于火,火甚则阴虚,是皆阳消之证也。至于阴消之义,则未有知之者。盖
消者,消烁也,亦消耗也,凡阴阳血气之属日见消败者,皆谓之消,故不可尽以火证为言。何以见之?如《气厥论》曰∶心移寒于肺,为肺消,饮一溲二,死不治。此正以元气之衰
,而金寒水冷,故水不化气,而气悉化水,岂非阳虚之阴证乎?又如《邪气脏腑病形篇》言
五脏之脉细小者,皆为消瘅,岂以微小之脉而为有余之阳证乎?此《内经》阴消之义固已显
然言之,而但人所未察耳。故凡治三消证者,必当察其脉气、病气、形气,但见本元亏竭及
假火等证,必当速救根本,以资化源。若但知为火而专务清理,未有不阴阳俱败者矣。
论治(共五条)
属性:凡治消之法,最当先辨虚实。若察其脉证果为实火致耗**者,但去其火则**自生,
而消渴自止。若由真
水不足,则悉属阴虚,无论上中下,急宜治肾,必使阴气渐充,精血渐
复,则病必自愈。若但知清火,则阴无以生,而日见消败,益以困矣。
一、上消善渴,中消善饥。虽曰上消属肺,中消属胃,然总之火在中上二焦者,亦无非
胃火上炎而然,但当微为分别以治之。若二焦果由实火,则皆宜白虎汤主之。若渴多饥少,
病多在肺者,宜人参白虎汤主之。若水亏于下,火炎于上,有不得不清者,宜玉女煎,或加
减一阴煎之类主之。一云上焦渴是心火刑金所致,宜降火清金,以兰香叶、白葵花、黄柏、
知母,少加升麻以引清气上升,而渴自止,此说亦可酌用。
一、中消火证,以善饥而瘦,古法直以调胃承气汤及三黄丸之类主之。然既以善饥,其
无停积可知,既无停积,则止宜清火,岂堪攻击,非有干结不通等证而用此二剂,恐非所宜。若其果属胃火,别无虚证,则三补丸、玉泉散、白虎汤及抽薪饮之类,皆可择而用也。
一、下消证,小便淋浊,如膏如油,或加烦躁耳焦,此肾水亏竭之证,古法用六味地黄
丸之类主之,固其宜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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