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娶我娶还不行吗(第3/4 页)
次,叶夜看见两位小妈站在一起,异口同声地说着同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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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更让他吃惊的还在后面。
不只是两位小妈,屋里的其它侍女们,除了叶夜的所有人,都收起了戏谑的表情,不约而同地开口:“它是全体星流国民共同的骄傲。”
这场面莫名觉得有点庄严神圣了。
完全不同于叶夜描述大夏律时那股恶心的感觉,她们说这话的时候,昂首挺胸的那股朝气,那种喜悦而又严肃的复杂表情,做不得假。
她们是从心底认同这句话的,叶夜心想。
仪式做完了,红袖继续向叶夜解释:“绿珠说得没错,成亲确实是个可行的方案。”
“妖狐宪法第一条:纵欲是所有妖狐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
叶夜直接被这条法律雷成了灰。
你们这么浪,居然是有法律做后盾的!
我还第一次见过把“好色”明晃晃写在法律里的情况,更何况是这个被你大吹特吹的宪法。
不多说!牛逼!
好不容易才塑造出来的那股神圣感被这条法律砸得稀碎。
“第二条,妖狐应该理解并尊重其它种族的生活方式。”
嗯,突出一个我不喜欢但我不干涉是吧,我深有体会。
你们都这么浪了,没去大街上开音趴就算你们有礼貌了。
叶夜心虚地看了绿珠一眼,好在绿珠正围着红袖转圈,没有发现叶夜的目光。
“第三条,如果妖狐选择与他国国民结为他国意义上的伴侣,则必须按照伴侣所在地区关于欲望的法规行事,此情况下妖狐个体不再享有宪法第一条所赋予的纵欲权。符合此条目情况下,当妖狐宪法其余条目与当地法规冲突时,以当地法规为准。”
叶夜他……他感觉,自己是不是太轻佻了。
小时候他听爹讲过,世上有个叫妖狐的种族,男性俊美,女性妖媚,他从那时起就对这个种族充满了好奇。他问老爹你有没有见过妖狐,老爹只是笑而不语。
遇到红袖绿珠后,随着聊天,他先是认识到了妖狐的放荡,哪怕作为国家的代表,也从不掩饰自己的放荡。尤其是绿珠,言辞戏谑,没有半点庄重的样子。
他以为,妖狐就是这样一个放浪形骸,甚至还有点下流的种族。
直到红袖讲述她们“共同的骄傲”,叶夜才发现……
或许,这是个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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