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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帝纪第一下
六年春正月丙辰,改舂陵乡为章陵县。世世复徭役,比丰、沛,无有所豫。辛酉,诏曰:“往岁水、旱、蝗虫为灾,谷价腾跃,人用困乏。朕惟百姓无以自赡,恻然愍之。其命郡国有谷者,给禀高年、鳏、寡、孤、独及笃癃、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二千石勉加循抚,无令失职。”
扬武将军马成等拔舒,获李宪。
二月,大司马吴汉拔朐,获董宪、庞萌,山东悉平。诸将还京师,置酒赏赐。
三月,公孙述遣将任满寇南郡。
夏四月丙子,幸长安,始谒高庙,遂有事十一陵。遣虎牙大将军盖延等七将军从陇道伐公孙述。
五月己未,至自长安。
隗嚣反,盖延等因与嚣战于陇阺,诸将败绩。辛丑,诏曰:“惟天水、陇西、安定、北地吏人为隗嚣所诖误者,又三辅遭难赤眉,有犯法不道者,自殊死以下,皆赦除之。”
六月辛卯,诏曰:“夫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今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其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并合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于是条奏并省四百余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
代郡太守刘兴击卢芳将贾览于高柳,战殁。
初,乐浪人王调据郡不服。秋,遣乐浪太守王遵击之,郡吏杀调降。
遣前将军李通率二将军,与公孙述将战于西城,破之。
夏,蝗。
秋九月庚子,赦乐浪谋反大逆殊死已下。丙寅晦,日有食之。
冬十月丁丑,诏曰:“吾德薄不明,寇贼为害,强弱相陵,元元失所。《诗》云:‘日月告凶,不用其行。’永念厥咎,内疚于心。其敕公卿举贤良、方正各一人;百僚并上封事,无有隐讳;有司修职,务遵法度。”
十一月丁卯,诏王莽时吏人没人为奴婢不应旧法者,皆免为庶人。
十二月壬辰,大司空宋弘免。癸巳,诏曰:“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税。今军士屯田,粮储差积。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税一,如旧制。”
隗嚣遣将行巡寇扶风,征西大将军冯异拒破之。
是岁,初罢郡国都慰官。始遣列侯就国。匈奴遣使来献,使中郎将报命。
七年春正月丙申,诏中都官、三辅、郡、国出系囚,非犯殊死,皆一切勿案其罪。见徒免为庶人。耐罪亡命,吏以文除之。又诏曰:“世以厚葬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