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传忠录6(第9/9 页)
斯判矣。经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即此生
气之谓也。予见遭剥于是者不可胜纪,故特明其义于此。
一、命门有门户,为一身巩固之关也。经曰∶仓廪不藏者,是门户不要也。水泉不止者
,是膀胱不藏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又曰∶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聚水而从其
类也。又曰∶北方黑色,入通于肾,开窍于二阴。是可见北门之主,总在乎肾,而肾之政令
,则总在乎命门。盖命门为北辰之枢,司阴阳柄,阴阳和则出入有常,阴阳病则启闭无序。
故有为癃闭不通者,以阴竭水枯,干涸之不行也;有为滑泄不禁者,以阳虚火败,收摄之无
主也。**既竭,非壮水则必不能行;阳气既虚,非益火则必不能固,此固其法也。然精无
气不行,气无水不化,此其中又有可分不可分之妙用,亦在乎慧者之神悟,有非可以笔楮尽
者。
一、命门有阴虚,以邪火之偏胜也。邪火之偏胜,缘真水之不足也。故其为病,则或为
烦渴,或为骨蒸,或为咳血吐血,或为淋浊遗泄。此虽明是火证,而本非邪热实热之比。盖
实热之火其来暴,而必有感触之故;虚热之火其来徐,而必有积损之因。此虚火实火之大有
不同也。凡治火者,实热之火可以寒胜,可以水折,所谓热者寒之也;虚热之火不可以寒胜
,所谓劳者温之也。何也?盖虚火因其无水,只当补水以配火,则阴阳得平而病自可愈。若
欲去火以复水,则既亏之水未必可复,而并火去之,岂不阴阳两败乎。且苦寒之物,绝无升
腾之生气,而欲其补虚,无是理也。故予之治此,必以甘平之剂,专补真阴,此虽未必即愈
,自可无害,然后察其可乘,或暂一清解,或渐加温润,必使生气渐来,庶乎脾可健则热可
退,肺渐润则嗽渐宁,方是渐复之佳兆,多有得生者。若但知知、柏为补阴,则愈败其肾,
而致泄泻食减,必速其殆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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