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小儿则2(第13/14 页)
又六十四日为三大蒸,计五百一十二日,
至五百七十六
日变蒸既毕,儿乃成人也。变者,生五脏也;蒸者,养六腑也。每经一变一蒸,情态
即异,轻则发热微汗,其状似惊;重则壮热,脉乱而数,或汗或吐,或烦啼躁渴。轻者五日解,重
者七八日解,其候与伤寒相似。其治法,平和者微表之,实热微利之,用紫霜丸、黑散子、柴胡散。有寒无热,并吐泻不乳多啼者,当归散、调气散主之。
薛立斋曰∶《全婴方论》云∶变蒸者,以长气血也。变者上气,蒸者发热也。轻则体热虚惊,
耳冷微汗,
唇生白泡,三日可愈。重则寒热脉乱,腹痛啼叫,不能乳食,食即吐五日方愈。古方以黑散子、
紫霜丸主之。窃谓此证,小儿所不免者,虽勿药可也,况前药乃属峻厉,非惟脏腑不能胜,抑且反
伤气血,慎之,慎之!余尝见一小儿,至二变发热有痰,投以抱龙丸一粒,卒至不救,观此可验
矣。若不热不惊,略无证候而暗变者,盖受胎气壮实故也。
景岳曰∶小儿变蒸之说,古所无也,至西晋王叔和始一言之,继自隋、唐巢氏以来,则日相
传演,其说益繁。然以余观之,则似有未必然者,何也?盖儿胎月足离怀,气质虽未成实,而脏腑
已皆完备。及既生之后,凡长养之机,则如月如苗,一息不容有间,百骸齐到,自当时异而日不同
,岂复有此先彼后,如一变生肾,二变生膀胱,及每变必三十二日之理乎?又如小儿之病与不病,
余所见所治者,盖亦不少,凡属违和,则不因外感必以内伤,初未闻有无因而病者,岂真变蒸之谓
耶?又见保护得宜,而自生至长,毫无疾痛者不少,抑又何也?虽有暗变之说,终亦不能信然。余
恐临证者有执迷之误,故道其愚昧若此,及如前薛氏之戒,皆不可不察也。明达者以为然否?
小儿下论列方(三十七)
属性:理中汤(热一)理中丸(同上)十全大补汤(补二十)养中煎(新热四)温胃饮(新热五)六味地
黄丸(补百二十)理阴煎(新热三)胃关煎(新热九)八味地黄丸(补一二一)***汤(补一)五君
子煎(新热六)加减八味丸(补一二二)六君子煎(补五)归脾汤(补三二)补中益气汤(补三十)八珍汤(补十九)白术散(和三十)人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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