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8/15 页)
承受其为善事的敦厚之心,如此自然不会胡作非为,而能保福分之长久了。
“一枝草一点露”,再穷的人只要肯勤奋工作,总是还能糊口的,只怕他如秋天的蓬草,到处不扎根,那么即使是一点露,它也承受不到。小草只要扎根,总能活命,穷人而能勤力于本业,在衣食上也是能过得去的。
兄弟相师友,闺门若朝延
【原文】兄弟相师友,天伦之乐莫大焉;闺门若朝延,家法之严可知也。
【注释】闺门:内室之门。
【译义】兄弟彼此为师为友,伦常之乐的极致就是如此。家规如朝廷一般严谨,由此可知家法严厉。
【评析】兄弟相互为师友,是在手足亲情上再加上了师友之情。兄弟本是同根生,先天上已是不可分,应当相亲相爱,而在后天上,兄在人生经验上,可以为弟之师,而弟又处处礼敬兄长,互为挚友。人间有种种情意,兄弟之情是少数最值得珍贵的一种。兄弟阋墙无非是既不能念及先天的血肉相连,又不能在后天互为师友,以致为一些小事而起纷争,可不叹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古时十分重视家教,因为这关系着子孙的贤与不肖。所以把家规与国法并列,以示其严。《后汉书》邓禹传云:“修整闺门,教养子孙,皆可以为后世法。”可见庭训家规,如同朝廷律法关系着朝廷的盛衰,家法也关系着家族的兴衰,子孙的成败,不可不慎。
白得人财,赔偿还要加倍
【原文】明犯国法,罪累岂能幸逃;白得人财,赔偿还要加倍。
【注释】幸逃:侥幸脱逃。
【译义】明明知道而故意触犯国法,岂能侥幸地逃避法律的制裁?平白无故地取人财物,偿还的要比得到的更加几倍。
【评析】暗犯国法,迟早会被人发现而受制裁,何况是明犯。明知国法而故犯,无非是权势之徒,或是意图侥幸。权势大者岂能大于一国之民?侥幸一时岂能侥幸长久?千夫所指尚且要死,何况一国之人都弃。今日有经济犯逃亡他国,以为得计,终日躲躲藏藏,不能叶落归根,形同放逐,褴褛于他国詹下,一旦遣送回国,更是身败名裂,何来侥幸之有?
白得人财,便是不当得而取之,自己并未付出一点血汗,便拿了他人努力的成果。你自得,必有人蒙不白之冤,这种冤枉岂能不索偿的?社会上有公道,国家有法律,“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才是正理。平白取人钱财,于理不合,多半不容于法。如果这是坏人对你另有所图,这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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