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第4/12 页)
“上六”已到达六爻的最高位,又是偶数的阴位,而坤卦又全部是阴爻;因而,阴已旺盛到极点,是在阴极反阳的地位,不能不与阳争。阴阳相争,亦即小人与君子,邪恶与正义相争,结果两败俱伤。所以,用两条龙在野外战斗,流着黑黄色的血来象征。天玄地黄,天地相争,所以流的血是黑黄色。
龙所以在野外战斗,是因为穷途末路,迫不得已,当然凶险。一说,这是象征暴君纣王的灭亡。
这一爻,说明极端阴柔,必然凶险。
用六:利永贞。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用六”是指占到坤卦,六爻都是变爻,有可能全部变为阳爻时的断语。“用六”与乾卦“用九”的用意相同,即善于运用坤卦六爻的变化法则,不要被变化拘束。但不同的,乾卦“用九”,是指善用阳刚,如天的法则,创始养育万物,而不求报偿,具有主体性。而坤卦“用六”,则是运用阴柔,如顺从承受天的法则,生成负载万物,是属于从属的地位。因而,坤卦“用六”,就必须坚定的永远坚持纯正,目光远大,才能获得有利的结果。
这一爻,说明用柔的法则,以执着纯正为先决条件。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以下,是“文言传”将“彖传”的解释,进一步延伸,以儒家的伦理来阐扬。
“坤”亦即大地的法则,极柔,但行动时则刚强;极静,但德行方正;随后而有所得,在于遵守主从关系的常规;能包容万物,而且使其生长光大。“坤”的法则,岂不非常柔顺吗?承受天的意志,而依时序运行。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这一节,解释“初六”的“履霜坚冰”。
积善的人家,必然有多余的吉庆,遗留给子孙;积恶的人家,必然有多余的灾殃,遗留给后代。臣下杀死君王,儿子杀死父亲,并非出自一朝一夕的偶然,而是逐渐累积的必然,由于能辨别是非,而不及早辨明处理的缘故。所以,《
易经》说:“踏到霜时,坚冰就要来了。”这是必然会发生的结果。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这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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