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第6/11 页)
。《易经》并不限定为动机主义,最后的定论,仍然要看结果。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九五”刚毅,中正,在君位,以德使天下聚集在他的统治之下,当然不会有灾难。但如果天下仍然不能信任。自己就要以至善的作为,永久坚贞的德性来感化,必然可使后悔消除于未然。“象传”说:所以天下仍然不信任,是因为自己的志向,还不够光大的缘故。
《论语》“季氏篇”中,孔子说:“远方的人不服时,就要致力于文教的德政以使他们前来归顺。”亦即,人望如果不能服众,必须以德行来号召,才能使万民归心。
这一爻,强调以德服众的重要性。
上六:咨涕洟,无咎。
象曰:咨涕洟,未安上也。
“咨”,是悲伤的怨声;“涕”是流眼泪,“洟”是流鼻涕。“上六”已是萃卦的终结,柔弱又没有地位,想要使同志聚集,也没有人追随,因而悲伤,叹息涕泣。“象传”说:这是因为高高在上,孤立无援,以致不能心安。然而,在悲痛中应当反省,为什么会孤立无援,才不会发生灾咎;否则,怎么会不发生灾难呢?
这一爻,说明在被群众遗弃时,应当反省,不可怨天尤人。
萃卦,阐释群体的结合法则。相遇而志同道合,相聚结合成群体,力量集中,就能为共同福祉积极作为,富足强大,安和乐利,开创光明。但动机必须纯正,否则成为暴力。首段必须中庸,柔和适度,才能保持和谐。必须有英明的领袖,才能意志集中,步调一致,有效发挥群体力量,为全民造福。正当的结合,不必迟疑,坚定意志,必然排除障碍;达到结合的目的。结合应以诚信为本,才能互助合作,精诚团结。不正当的结合,必然被唾弃,宁可与不得志的同志结合,前途才有光明。不正当的结合,也惟有一切作为的最后结果,能够至善,才不会有凶险,身为领袖,应当刚毅中正,至善坚贞,以德服人,才能使人心悦诚服,孤高必然失去群众,应当警惕与反省。
卦四十六·升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升”即昇,上升的意思。上升本身就有通达的含意,加以下卦“巽”与上卦“坤”都是顺,因而,在上升的过程中顺利,不会有任何阻碍。又,“九二”刚爻,在下卦居中,又与“六五”相应,也是非常亨通的形象。以“九二”刚毅,中庸的德性,必然能够得到伟大的人物的援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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