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颜氏家训5(第3/9 页)
,必以文翰,罕有面论者。北
人无何便尔话说,及相访问。如此之事,不可加于人也。
人加诸己,则当避之。名位未高,如为勋贵所逼,隐忍方
便,速报取了;勿使烦重,感辱祖父。若没,言须及者,
则敛容肃坐,称大门中,世父、叔父则称从兄弟门中,兄
弟则称亡者子某门中,各以其尊卑轻重为容色之节,皆变
于常。若与君言,虽变于色,犹云亡祖亡伯亡叔也。吾见
名士,亦有呼其亡兄弟为兄子弟子门中者,亦未为安贴
也。北土风俗,都不行此。太山羊偘,梁初入南;吾近
至邺,其兄子肃访偘委曲,吾答之云:“卿从门中在梁,
如此如此。”肃曰:“是我亲第七亡叔,非从也。”祖孝徵
在坐,先知江南风俗,乃谓之云:“贤从弟门中,何故不
解?”
古人皆呼伯父叔父,而今世多单呼伯叔。从父兄弟姊
妹已孤,而对其前,呼其母为伯叔母,此不可避者也。兄
弟之子已孤,与他人言,对孤者前,呼为兄子弟子,颇为
不忍;北土人多呼为姪。案:《尔雅》、《丧服经》、《左
传》,姪虽名通男女,并是对姑之称。晋世已来,始呼叔
姪;今呼为姪,于理为胜也。
别易会难,古人所重;江南饯送,下泣言离。有王子
侯,梁武帝弟,出为东郡,与武帝别,帝曰:“我年已
老,与汝分张,甚以恻怆。”数行泪下。侯遂密云,赧
然而出。坐此被责,飘飖舟渚,一百许日,卒不得去。北
间风俗,不屑此事,歧路言离,欢笑分首。然人性自有
少涕泪者,肠虽欲绝,目犹烂然;如此之人,不可强责。
凡亲属名称,皆须粉墨,不可滥也。无风教者,其
父已孤,呼外祖父母与祖父母同,使人为其不喜闻也。虽
质于面,皆当加外以别之,父母之世叔父,皆当加其次
第以别之;父母之世叔母,皆当加其姓以别之;父母之群
从世叔父母及从祖父母,皆当加其爵位若姓以别之。河
北士人,皆呼外祖父母为家公家母;江南田里间亦言之。
以家代
外,非吾所识。
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