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颜氏家训1(第5/9 页)
年逾
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
业。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听宠,失于
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揜
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
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
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
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
也。
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何谓也?”对
曰:“有是也。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讽刺之
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
邪僻之讥,《易》有备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
故不亲授耳。”
齐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
帝及后并笃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帝每面
称之曰:“此黠儿也,当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
别宫,礼数优僭,不与诸王等;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
言。年十许岁,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乘舆;尝
朝南殿,见典御进新冰,钩盾献早李,还索不得,遂
大怒,讠句曰:“至尊已有,我何意无?”不知分齐,率
皆知此。识者多有叔段、州吁之讥。后嫌宰相,遂矫
诏斩之,又惧有救,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既无
反心,受劳而罢,后竟坐此幽薨。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
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
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赵王之戮,
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为
灵龟明鉴也。
齐朝有一士在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
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
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俛而不
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
不愿汝曹为之。
[注释]
①虽:即使。
②中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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