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1/4 页)
在刘文上世所在的城市,变蛋其实并不流行的,那里更多的是皮蛋,由鸭蛋制作,做出来之后,带松花,发青黑色的那种东西,这道菜可以说在全国各地都流行,而他们那个城市更以皮蛋瘦肉粥而风靡全国。
关于皮蛋和变蛋哪个更好吃这是见仁见智的,不过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比起皮蛋,变蛋更绿色环保一点,它做出来是黄色的,不含铅,做的好的变蛋,应该是鲜黄色的,切开之后蛋黄应该会有黄色的汤汁,而蛋清则会变成偏黄色的果冻状,很有弹性,配着蛋黄一起吃,是又香又韧,很有嚼头。
他们做的就是这种变蛋,这第一是因为他们没有养鸭子,第二则是,变蛋他好歹还看萧二做过几次,至于皮蛋,却是只在超市里买过的。萧二可以说是他一手养大的,虽然那时候他们还父母双全,但是照顾这个弟弟的责任就是他的,不是他多么具有兄弟爱,而是如果他不接手萧二的管教,那他这个抽风弟弟很有可能就要被他们那当军人的父亲给打死了——虽然他在其后无数次的觉得,当年真应该让他早点被打死的,不过那时候,他才不过十多岁,还具有少年人柔韧的心肠,看着弟弟被踢的躺在地上翻滚,总会有些于心不忍,于是就忘了他的本性,自告奋勇的接过了教鞭,从此以后就开始了不堪回首的青葱岁月。
不过不管萧二怎么抽风,怎么有问题,好歹还有一点好的,那就是动手能力很强,也愿意动手,虽然在吃食上,大多是受到了他的逼迫,不过这变蛋却是他自己自动做的。
他和萧二都是在出生地上完了高中,然后考到了外面的大学,再之后,又回到了出生地,他比萧二大两岁,因此这中间他们有六年没在一起,他大三的时候去看萧二——同样不是想念这个弟弟了,而是实在担心他在外面惹祸,那时候火车还没有提速,他又还是个穷学生,自然是不可能坐飞机的,从他所在的地方到萧二那里足足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
他是满怀忧虑的赶到萧二那里的,却发现这家伙好吃好喝,活的活蹦乱跳的。过去令老师头疼的问题学生,竟然一下子成了教授们的宠儿,究其原因,就是这家伙有一手好厨艺,也不知道他是真的知道了人情世故,还是无心插柳,总之自己做点什么,还不忘给自己的教授也送上一份。
那时候,老师们已经开始流行收礼了,虽然没有后来那么严重,但也会收个水果饮料什么的,萧二的饭菜倒是新颖别致,偏偏他还是个手艺好的。
大学里的老师对一般学生是没有太深的印象的,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