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陆今晏想让唐宋亲他想疯了(第3/4 页)
他怕自己太急,会把她吓跑。
他强压下心中的滚烫,小心、珍重地拆开信封,就开始看宋棠给他的回信。
顾时序其实挺有分寸感的。
他是很喜欢八卦自家团长的恋爱故事,但当陆今晏看信的时候,他也不会真的凑过去,看信上的内容。
这封信,是宋棠几天前寄出去的。
那次,他在信的末尾,写了句,宋宋,对不起。
所以,她在回信中写道,陆今晏,你没必要跟我说对不起。
你从未对不起我什么。
倒是很感谢你的招待。
国营饭店的饭菜很好吃。
你烤的肉串,更好吃。
…………
看着信纸上漂亮的字体,陆今晏唇角遏制不住上扬。
下周公休,他本来是想约她去看电影的。
但看到她说,她很喜欢吃他烤的肉串,他还是决定,先带她去露营烧烤,晚上再去看电影。
他也希望,她看在他烤的肉串很好吃的份上,能同意周末与他见面。
看完信,小心地将那几张信纸折起来放好后,他红着耳根,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竹青色小盒子。
而那个长方体的小盒子里面,躺着一根发簪。
发簪的形状,特别漂亮。
黑檀木发簪的顶端,镶嵌着玉质的桂花玉兔,玉兔下面,有一轮弯月垂下,好看得不像话。
今天白天的时候,他注意到了梁越深手中的那根发簪。
他忍不住想起了上次在车上,唐宋长发滑落在他身上的感觉。
像是一片片羽毛,扫过他的心湖,让他的心跳,彻底乱了节拍。
梁越深买的发簪,是想送给宋棠的。
在世人看来,宋棠那张脸很美,而唐宋脸丑陋,甚至有些可怕。
可他觉得,唐宋比宋棠好看一千倍、一万倍。
他也觉得,唐宋戴那种发簪,将一头青丝绾起,穿着旗袍的模样,肯定特别特别好看。
所以,今天下午,他忍不住去了国营超市,想给唐宋选一根发簪。
而他一眼,就看中了这根玉兔发簪。
她上次醉酒,坐在他身上撒娇的模样,就像极了软绵绵、招人疼的小兔子,让他的心脏,火热又柔软,恨不能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
“哇!这根发簪真好看!团长,这是你送嫂子的定情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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