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利器[上](第1/3 页)
红果森林是一片巨大的森林,森林外围的结满了红彤彤的果实,果实清脆可口,是一种十分好吃的食物。
拥有了这片森林,就等于拥有了吃不完的果子,拥有了轻而易举就能获得食物的手段,不用担心饥饿,可以让人活命。
在队伍时代,这片森林一直几个强大的队伍争夺的对象,为了红果,这几个队伍打生打死,都想驱赶其他队伍独自占据这片森林。
后面队伍时代结束,部落出现,这些队伍无法对抗人数上占优的部落,于是红果森林里面的几支强大队伍,放下仇恨,开始互相通婚,结合起来建立了一个部落。
这个部落就是红果部落!
红果部落占据红果森林,吃饱不是问题,导致这个部落人数超越一般部落的三倍,达到了一万多人,是大陆上顶尖的部落之一。
部落有四个首领,每个首领都是万里挑一的战士,拥有强大的力量。
四大首领力量强大,使用的武器木棍比其他人更粗更长,穿着的草衣草裙也更加精致美丽,还带着人骨头串成的项链,是顶尖的统治者。
他们具备强大的统治力,具备强大的威慑力,是部落最高决策者,一言可以决定部落任何人的生死。
阿布纳就是部落是三首领。
此刻,黑夜来领,红果部落的火塘上升起巨大的火焰,不断有部落的子民将柴火倒进火塘,维持火种不灭。
阿布纳则惬意的用木棍穿着兔子肉,放在火塘边上烘烤,得到一块香喷喷的兔肉。
作为首领,他经常能够吃肉,对于烤肉这种事情,把握的十分完美,兔肉外焦里嫩,香气扑鼻。
附近,一群伺候他的子民,不断吞咽口水,却不敢多看烤肉一眼。
肉,对于每一个部落来说都是奢侈食物,尤其是兔肉。
兔子作为百兽的一种,速度飞快,想要抓住兔子,就得需要好几个强大的部落勇士,不断追逐兔子,直到兔子没有力气,才能捕获成功。
获得的兔子,连勇士们都只能分到一小块兔肉,其余部分都必须得上交给首领享用。
勇士的待遇都只能如此,何况最普通的部落子民,作为部落的普通子民,哪怕树上的红果多得掉落,腐烂在地,也不能去吃哪怕是一口。
红果属于四大首领以及部落勇士,除了勇士们可以尽情吃红果外,没有首领的命令,其他子民每日的红果被限制的严严实实,吃不饱,但不会饿死,处于半饱吊命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