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不作不死(第2/3 页)
着招魂幡,简单地叙述了事情的原委。
“那个女鬼生前叫余小薇,是三年前新死的。当时她抢了一个同学的男朋友,那个女生对她怀恨在心,花钱找了三个小在她放学的路上把她骗到小旅馆了,那个女生就在旁边看着。后来她的家人报了警,警察很快把那三个抓起来了,可是设计陷害她的那个女生死不承认自己也参与其中,反而说她是自己不检点还乘机诬陷。她的家人不甘心,决定把那个女生也告上法庭,学校怕影响学校的声誉几番出来调解,她的父母都没答应,后来告是告上去了,却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这件事就不了了之。几个被判了刑,害她的那个女生却逍遥法外,甚至在校园里散布谣言,一时间全校的同学都知道了她被的事儿,说什么的都有,她在流言中抬不起头;她那个才十五岁的小男朋友见她出了事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她,转到别的学校去了;那三个小混混的家长因为儿子被判了刑,三天两天跑到她家里去闹,污言秽语的什么都骂,吵得左邻右舍都知道了。她没法接受这样的打击终于病倒了,在医院一住就是半个月,等她回到学校的时候,学校以她缺课太多为名对她进行了劝退处理。这件事对于一个才十五岁的小女孩来说,打击太大了,几乎是毁了她的前途,她感觉到自己走投无路,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跳楼了。偏偏她还有那么点儿常识,居然选了一个最凶的日子,穿了一身红衣服跳的楼,这一跳下去,她就变成了厉鬼。
她这一死,她妈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心脏病发也去世了。他爸爸在短短几天的时间丧女又丧妻,发疯似的跑到学校去闹,几次三番没有闹出结果,反而被抓进了派出所打成了残疾,逼成了疯子。
挺好的一家人短短几天家破人亡。
而余小薇因为阴魂不散做了厉鬼,知道了一些当时的内幕:当初害她的女生之所以没事,是因为她们的校长怕学校出了这样的丑事影响学校的声誉和生源,而找公安局长把这件事压下来了。余小薇是在校外出的事,又是受害者,跟学校的关系不大;如果再牵扯上自己学校的学生,那么学校不但名誉保不住,还要负连带责任,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害人的无罪一身轻,被害者反而成了众矢之的。
她的校长就是我们的局长夫人,现在,其它的几个人都死了,按理它接下来要对付的应该是我们的局长和局长夫人了。
今天下午,女鬼应该是先找我们局长来着,所以我们局长莫名的从楼梯上摔下来摔断了腿;我回到警局后,在楼道里发现了一些金色的粉末,我猜测应该是巫家的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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