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岂有此理?!(第3/6 页)
实高皇帝并非是没有学问,高皇帝能听得懂张良,萧何等人的上奏,还能跟他们一同商谈,秦国的亭长是不能买的,秦国唯一可以买的是爵位,还得是在特定时期,例如打仗缺粮食,发生了灾害,这个时候,庙堂就会下令,允许特定群体通过献粟的方式来获得低级的爵位。
而官职是不卖的,必须要通过律法考核。
这项考核还非常的严格,由县中的官吏亲自来进行,要经历先后三次的盘查,故而想通过示威或者贿赂的方式当官也是不现实的。
刘邦是读过书的,认识字的,并且能通过“秦国法考”的大秦基层公务员。
故而将他当作不学无术,毫无学问的人,还是有些不妥,他读书大概不多,可记忆力应当不错,毕竟大秦的律法很多,想要完整背诵下来应对考试,还是有一点点难度的。
刘邦能听得懂典故,正确的运用典故,还能跟各派的大佬们谈笑风生,考察他们的学问……如此断定,某位厉王在这方面的特点大概率是来自其母族。
赵佗的话却给了刘长一个新的启发。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郅都编写的第一封《上邸》印刷完成,由长安的邸负责分发到各地去,在各地继续印刷,然后分发到地方。这是一次全新的尝试,长安百姓在第二天就看到了这全新的肆,唤作报肆。
这同样是官府经营的肆,而他们所贩卖的,好像是消息?
在报肆开门之后,最先赶来的就是太学生了,这些人早就知道有这么一件事,都迫不及待的想要来看看,在太学生的带动下,有官吏,士子,商贾等人开始购买,反正这东西的价格很便宜,这些人还是能承担得起,至于寻常百姓,就不敢这么奢侈了,当然,他们买下来也未必能看得懂。
同时,廷尉改进了律法,增进了几条律法,其中包括故意的将邸报的内容读错的罪罚,罚三甲。以及故意的修改,破坏,仿造邸报的罪罚,墨刑。
这对大汉百姓来说,可是新鲜玩意。
这邸报原先只是郡县长官独享,哪有百姓的份啊,没想到,他们也有能看报的一天,太学生们欢呼雀跃,大汉的太学生们是格外热心与庙堂大事的,从创立之初开始,到大汉灭亡,太学生们都一直活跃在庙堂之中,基本上什么事都能看到他们的影子,就连谋反都有他们,而他们现在有了最好的途径来了解庙堂的政策,这是多好的事情啊。
何况,这里头有些文章就是他们的同窗所书写的。
这些人自然是名望高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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