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近不近女色试试才知道(第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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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能像疯狗一样,随时跟在九殷身边,可以在他所有产业园中随意走动,相信很快就能找到易飞。
而不是像现在,被困在画工厂的园区里,出也出不去,找人都要避讳着别人。
陆泽修又一声嗤笑:“你听没听过一句话,猛兽总会独行,只有牛羊才成群结队。”
好吧,他赢了。
就让他站在高高的山顶上独自承受着一切,时婉就看看,他什么时候摔下万丈深渊。
“我只是觉得人嘛,身边总归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说说话。”
危险的气息瞬间逼近,两只强而有力的胳膊撑在桌子上,把时婉禁锢在原地。
陆泽修探下头,附在她耳边,呼吸声那么清晰明显,足可以证明他们的距离有多贴近。
“你觉得,我信得过你吗?”
时婉有些紧张。
并不是因为他们近在咫尺的距离,而是陆泽修本人,天生带有让人望而生畏的压迫感。
缅北乃至全世界最危险的男人,是无数条人命堆积出来的恶名,就好比架在脖子上锋利无比的刀,稍有不慎就能划破致命要害。
和这样的人接触,除了有超出常人的胆量之外,还需要有强大的敏锐度。
时婉自认为她很有胆量,连死都不怕的人还有什么畏惧可言。
可论敏锐度,陆泽修单方面碾压于她。
谎话说得多了,总会有圆不过去的一天,时婉只能按照她第一天给自己设立的人设,两眼一抹黑认头走下去。
于是她微微摇摇头,如此近距离,难免有所触碰:“好像是信不过,不过信任是需要建立在彼此熟悉之后,所以我们才要先成为朋友。”
“成为朋友,然后呢?”
“这样我就可以走进九哥的心里。”
陆泽修觉得尤其好笑,他直立起身体,绕到时婉身旁,靠坐在桌子上拿起一支画笔。
“时婉,你又在和我耍花招。”
画笔朝她的胸口伸去,在触碰到领口时,抵着衣料向下扯了扯。
“九哥,我没有。”
“孤男寡女,干柴烈火,是你自己脱还是我帮你?”
嗯?
他不是不近女色么。
时婉有一刻慌乱,感觉抵在胸口的画笔被撤回后,她扭过去看陆泽修。
竟发现他正在解自己的衬衣纽扣。
这家伙玩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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