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1/4 页)
林初写惯了硬笔,她以前也没学过毛笔字, 捏着毛笔, 只觉得那笔尖软趴趴的, 手稍微停顿一下就会在宣纸上晕染一大团墨汁, 不过好在她下笔轻一点流畅一些, 还是能勉强写字的。
写完了荆禾念的那一条账目,林初直起腰板来,瞅了一眼自己那一行毛笔字, 竟然觉得还不算太难看。
“你这字……一个个的, 跟打了败仗的兵似的,就差躺地上了。”头顶突然传来一道清冽的嗓音。
林初惊异回眸, 不期然看到燕明戈那张欠揍的俊脸。
她正想说话,却见燕明戈拿起了账本, 脸上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还有……你是认字认半边吗?有的字甚至只有一个偏旁或是笔画。”
林初瞅着燕明戈指的那个简体“一”字, 顿时脸上一囧,她道, “我们那边的夫子是这样教的!”
搞忘了,古人用的是繁体字!
燕明戈盯了她半响, 最后给气笑了, “就没见过你这么不讲理的,自己习字的时候不认真, 如今倒是把错处怪在夫子身上了。”
林初囧得不想说话。
燕明戈却没有就此收尾的意思, “不过你也挺厉害, 荆禾只能用黑红两色和画痕的长短来记账,你自己倒是创造出了这么多字。”
他这番话把不苟言笑的荆禾都给逗笑了。
林初气哼哼瞪他一眼。
燕明戈今日心情似乎不错,亲自捉了笔,又示意林初过去,“罢了,我试试能不能把你给教回来。”
大反派文韬武略样样俱全,毕竟曾经是永安侯府世子,那一笔字,也是名师手底下教出来的。
林初觉得当着荆禾的面让他教自己写字有些怪异,所以走过去的时候有些磨磨蹭蹭的。
好在燕明戈没有说什么,只把笔递给林初,教她捉住笔杆,“你放才拿笔的姿势不对,握笔讲究擫、押、钩、格、抵,手腕要高悬。”
他就在她身后,因为微微俯低了身子,说话时温热的吐息洒在林初耳廓,痒痒的又有些麻麻的,声音也格外的低醇,林初为了使自己不分心,努力把注意力放在了他手上。
他的手上因为常年被北风吹,裂开了不少皲口,看起来有些粗粝,但是指节还是十分修长,像是竹节一般根骨分明,看起来格外的舒服。
如果不是他今日提起了笔,又有谁会想起,这双手曾经也执笔写诗作画呢?
“专心。”燕明戈淡淡落下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