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不屈怒焰,无痕剑光(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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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那年,方行险些被砍头!
事实上,当他已经被押上了刑场,刽子手都扬起了手里的鬼头刀,而方行正声音颤抖着大叫:“别人十八年后是一条好汉,小爷……小爷转世之后,只要能跑,就是一条好汉……”然后就在那刽子手的刀落了下来时,大叔叔带着鬼烟谷里的人杀来了,救下了他。√∟頂點小說,
“自己当时的心情是什么样的呢?”
方行似乎忘了斩首图的内容,心思开始飘远。
害怕……
与这斩首图上的人不一样,斩首图中人没有恐惧,而自己印象最深的就是恐惧。
没有人能在那种场景下不感到恐惧!
事实上,当时没有被吓到尿裤子,一直是方行最引以为傲的一件事。
鬼烟谷里的盗匪们,显然也很佩服方行当时的表情。
大叔叔斩杀了刽子手之后,立刻就将方行提了起来,在他裆里一闻,便大笑着道:“好样的,行哥儿是好样的,险些被砍了脑袋,竟然没有尿裤子,不愧是跟我们长大的好汉!”然后与大叔叔一起杀来的匪盗们便齐声欢呼,为方行的勇敢呐感、喝彩。
也就在那一晚,回到了鬼烟谷后,大叔叔便正式把自己升为了鬼烟谷第十大盗。
那份尊重,可以说是方行凭自己的胆量挣来的!
只不过,那个被斩首的仙人并没有恐惧的情绪,自己当然无法与他产生共鸣了。
当时除了恐惧之外,其他的情绪又是什么呢?
方行继续回忆。
后悔?
是后悔当时自己不该偷偷溜出鬼烟谷,到城里耍着玩吗?
应该不是!
痛恨吗?
痛恨那个将自己抓了起来的捕快?
也不是!
难道是……愤怒?
方行觉得自己抓住了重要的一点,没有错,应该是愤怒!
当时自己不过是到城里逛逛,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富家少爷,他便要身边的恶奴打断自己的两条腿,然后自己一怒之下,抢了肉摊子上的一柄杀猪刀,捅死了他。
再之后,自己便被捕快擒住,关了三天之后,送上了斩首台。
自己当时很愤怒!
凭什么?
难道自己就注定要任由他打断自己的双腿?
难道对方抽出了一柄长剑要砍向自己的脖子,自己就该任由他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