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1/2 页)
「欢迎光临,我们爱情民宿有着舒适的床铺,热情的五星级招待,还有别处吃不到的美味料理……啊!是你?!」
仇人见面份外眼红。
至少对李元修而言,眼前西装笔挺、衣冠楚楚的男人绝对是她的仇人,她绝不会因他口袋里的钞票多而另眼相待。
照理说这件事与她无关,而且是真的没关系,她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受害者,那副剑拔弩张、横眉竖眼的样子是没必要。
如果事情发生在她身上她反而会置之一笑当没这回事,照常过她的日子赚她的钱,狭路相逢时顶多吐一口口水当去霉,相识不相见。
可是一扯到她亲如姊妹的好朋友,她的锋利狼牙就会露出来,狺狺低咆,就等着扑上前咬断仇人咽喉。
她这人爱恨分明,正义感十足,虽然有点爱钱但不失正直,比起那个弄大肚子还索赔无门、满脑子梦幻的女人,她是实际派的守财奴,免得将来生下来的孩子没奶粉喝。
「我要住宿。」
「没房。」她不客气回道。
「一个晚上一万,包一个月,现金立付。」三十万现金钞票随即推上前。
心,动了一下,李元修内心天人交战了好一会儿。「自己到马路口搭帐篷,没被车撞死我送你一盏捕蚊灯。」
「加倍。」表情冷峻的男子取出支票,毫不皱眉的填下数字。
「这……」要命,明知道她爱钱还故意引诱她,真是太不厚道了。
「一百万。」不二话。
「好,成交。」她爽快的答应。
道德感受到考验,但谁管他的,有钱赚谁会在乎忠孝仁爱,良心就论斤论两卖,价高者得,跟钱过不去是傻子的行为。
反正他就要一间房嘛!她就给他一间房,最里面那间窗户小、视野差,空气又不流通,原本打算拿来当储存室堆放杂物。
最重要的是窗户一开非常热闹,对面是生意兴隆的「夜总会」,一座座大坟小坟矗立山头,夜里寂寞下怕没伴,多得是热情的乡亲来打招呼。
呵呵……她这人心眼最小了,也非常小人,对待仇人不用手软,能坑多少是多少,算是给小孩子的尿布钱,她拿得一点也不心虚。
有钱能使鬼推磨,她养了一堆鬼也算鬼王,拜拜地头是应该的,不给城隍爷烧香哪制得住小鬼。
「我要见思思。」他等待得太久了,几乎有一辈子,他要立刻见到她。
「你、休想。」门儿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