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莱里(第2/6 页)
的头脑中,它是与道德的纯洁性的概念联系着的,而我们在这里并不涉及这个问题。相反,我认为纯诗的思想完全是一种分析性的思想。总之一句话,纯诗是从观察中得到的一种想法,它当然有助于我们弄清楚诗歌作品的一般原则,引导我们去进行非常艰巨和非常重要的研究,研究语言与它对人的感化作用之间的各种各样的和多方面的关系。不提纯诗,而用绝对的诗的说法也许更正确。绝对的诗在这里应当理解为:对于由词的关系,或者不如说由词的相互共鸣关系而形成的效果,进行某种探索。实际上它首先要求研究受语言支配的整个感觉领域。对这种研究现在只能进行一些摸索。通常也正是这样进行的。但这绝不排除有一天人们会系统地去进行研究。
我曾试图获得——现在我想在这里说一下——对诗的问题的一个明确的认识,或者至少是我自己认为是比较明确的认识。这些问题现在引起了极其广泛的兴趣,这是非常好的现象。对诗的兴趣,尤其是对诗的理论的兴趣,大概还从未吸引过这么多的群众。我们注视着讨论的情况,我们是试验的目睹者,这些试验决不像以往那样仅仅局限于某些鉴赏家和试验者的极其孤立、极其狭隘的小圈子,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种令人吃惊的现象,我们甚至发现,广大读者对这种近乎神学性质的学术辩论,也有一种特殊的,有时甚至是狂热般的兴趣。(有什么能比关于灵感和劳动,或者关于艺术创作直觉的长处的争论(人们常把这种长处与艺术手法的长处相比拟)与神学更相近呢?难道这些问题不是与天惠、人的行为等这些大家都知道的神学问题非常类似吗?在诗中存在着一系列由传统所形成和固定的准则与直接的个人经验和内心感受的情况相对立的问题;同样,在神学上也存在着对宗教的本质的个人感受和直接认识与宗教的训戒、经文和教律相矛盾的问题,上述这两类问题的性质是完全相同的……)
现在我们言归正传,我只打算单纯地确认一些事实,或者作一些简单的推论。我们来看一下“诗”这个词,首先我们要说这个优美的词与两种不同范畴的概念有联系。我们可以把这个词用于一般的意义,也可用于具体的意义。“诗的”这个形容词我们可以用来修饰景色,环境,有时甚至可以形容人的个性;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说诗的艺术,我们也可以说:“这是一首美妙的诗”。在第一种情况中它明显地是指一种感受,每个人都体验过这种特殊的内心激动,这仿佛是我们在某些情况的影响下,突然产生一种兴奋和迷醉的心情。这种心情完全不依赖于某一个具体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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