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崇群(第2/7 页)
红头大眼,披着金光闪灿的斗篷,里面衬一件苍点或浓绿的贴身袄,装束得颇有些类似武侠好汉,仅是细细看他的模样,却多少带着些乡婆村姑气。
也算是一种证实的集团的动物了,除了我们不能理解的他们的呼声和高调之外,每个举止风度,都不失之为一个仪表堂堂的人物。
趋炎走势,视膻臭若家常便饭的本领,我们人类在他们之前将有愧色。向着光明的地方百折不回,硬碰头颅而无任何顾虑的这种精神,我们固然不及;至如一唱百和,飘然而来,飘然而去的态度,我们也将瞠乎其后的。
兢兢业业地,我从来不曾看见他们阖过一次眼,无时无刻不在磨拳擦掌地想励精图治的样子,偶然虽以两臂绕颈,作出闲散的姿式,但谁可以否认那不是埋头苦干,挖空心机的意思。
遗憾的只是谁都对于他们的出身和居留地表示反感,甚至于轻蔑,谩骂,使他们永远诅咒着他们再也诅咒不尽的先天的缺陷。湮没了自身的一切,熙熙攘攘的度了一个短促的时季,死了,虽然也和人们一样的葬身于粪土之中。
人类的父母是父母,子弟是子弟,父母的父母是祖先——而他们的祖先是蛆虫,他们的后人也是蛆虫,这显然不同的原因,大约就是人类会穿衣吃饭,肚子饱了,又有遮拦,他们始终是虫,所以不管他们的祖先和后人也都是蛆了。
出身的问题,竟这样决定了每个生物的运命,我不禁惕然!
但无论如何,他总算是一员红人,炎炎时代中的一位时者,留芳乎哉!遗臭乎哉!(蝇)
三
想着他,便憧憬起一切热带的景物来。
深林大沼中度着寓公的生活,叫他是土香土色的草莽英雄也未为不可。在行一点的人们,却都说他属于一种冷血的动物。
花色斑斓的服装,配着修长苗条的身躯,真是像一个秀色可餐的女人,但偏偏有人说女人倒是像他。
这世界上多的是这样反本为末,反末为本的事,我不大算得清楚了。
且看他盘着像一条绳索,行走起来仿佛在空间描画着秀丽的峰峦,碰他高兴,就把你缠得不可开交,你精疲力竭了,他才开始胜利地昂起了头。莎乐美捧着血淋淋的人头笑了:他伸出了舌尖,火焰一般的舌尖,那热烈的吻,够你消受的!
据说他的瞳孔得天独厚,他看见什么东西都是比他渺小,所以他不怕一切的向前扑去,毫不示弱,也许正是因为人的心眼太窄小了,明明是挂在墙上的一张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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