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梦魇般的证词(第9/25 页)
他说:“我是奉上级的命令亲近李的,但后来又接受了杀害李的任务。我从后面靠近他,是用枪射死的。我和李的关系一直不错。杀死他以后,我觉得很难过,把他的手表解下来留作纪念,可是,一戴上手表,每天晚上都梦见他,被噩梦缠住,所以在回国的船上把手表扔进了大海。”他坦白之后,在我们到中国采访旅行之前,交给我一万日元作为香火费,委托我无论如何要为李吊唁。我想把那位宪兵的名字告诉白,但却忘记了。
……
“有一个叫八木泽的日本领导干部,他是个小矮个,留着胡子,是农场的负责人。八木农场在农忙期临时雇用一些中国女工,在他的领导下,还有一个叫田中的日本人。”
“箱床刑”——恐怖的灌冷水
“731部队为了彻底控制中国人,推行‘恐怖政治’。这种恐怖政治的执行机关,是设在距731部队北门约半里处的叫‘衙门院’的刑讯所。‘衙门院’是政府机关的意思。我想讲一讲在那里是干什么事的。
“‘衙门院’设在老虎屯村庄。老虎屯(老五屯)是劳务班的意思,原来叫正黄旗五屯。从外表看,是一幢普通的民房:围着土墙,屋顶上长着草,平房。我奉命去修理房子,曾进过一次屋。房子东西长约7米,南北宽6米。共有五间房。有一间是把两间屋打掉隔板合为一间,是劳务班的办公室,其他四间屋都放着许多拷问时用的刑具。”
“中国劳工最怕的是‘箱床刑’。”
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刑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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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衙门院’的一间屋里放着一张木床,在床的两边手脚相应的位置上安装有铁环。让犯人仰面躺在木床上,用铁环把手脚固定起来,然后用绳子捆在床上。”
“在枕头的位置把人头套在一个木箱里,使整个头固定起来。当犯人的头放入木箱之后,审讯人就用水桶往犯人脸上泼水,木箱中的水越来越多,接近了鼻子和嘴;再往里倒水,水位就越过了鼻子和嘴,想抬头,头部已被木箱口卡住,成了枷锁,手脚和身体也被固定在床上,所以根本无法动弹。”
“当水位升至脸的高度时,犯人连水带空气一起吸入,就猛烈地呛起来,一呛水就灌了进去……然后审讯者再往里倒水。这样反复下去,犯人就失去了知觉。这时,让犯人从床上下来,使之苏醒过来。使用这种方法,可以使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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