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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挨打,你是故意的欺侮我!”
“我没教她打你!”举人公抗辩,好象自己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小孩子。
“你没有?好,咱们明天见!”二狗要往外走。举人公忙拦住他:“别走!别走!咱们慢慢的商量!”急中生智,他建议:“咱们和梦莲当面讲好不好?”
他倒是的确以为二狗的办法太毒辣。说真的,假若真有个日本官长想娶梦莲,他满可以考虑考虑。二狗现在是要使梦莲当众出丑,他有点吃不消。他宁肯自己去出丑,也不能教梦莲去受辱,因为梦莲是个女的。尽管梦莲不孝,他可是不能忘记她是个女儿。这是他的宗教——一种特别的宗教,宁可以卖国,而不能教女儿陪酒。
二狗呢,虽然发怒是真的,可也没有污辱梦莲到底的决心。他是用发怒来恫吓举人公。
假若还可以转身的话,他宁自愿意再挨一茶碗,而把梦莲得到手。
举人公找到梦莲,命令她来见见二狗,并向二狗道歉。他确是命令着她,因为他觉得在她得罪他以后,他还能这样关切她,他的确够个作爸爸的样子,所以理直气壮。
梦莲只由鼻子里哼了一声。她不能去见二狗,更不能向他道歉。举人公以为这点小小的冲突,不过是父女间的,朋友间的常常有的误会,只须三言五语,顾住大家的面子,便可以解决一切,象太平年间一样。他根本没想到,父女与朋友的关系中,现在,已经搀夹上了更重要的,不可忽视的一些东西;而这些东西会教梦莲否认父女和朋友的关系。梦莲看他与二狗是汉奸。她不能敷衍二狗,正如她不能敷衍父亲。她没有多大的胆量,但是任何一个青年在同一的情形下,都会把所有的胆量都拿出来支持一点人间的正义。她没有什么本领,但是在人格可存可失的关头,她宁愿因反抗而失败,也不肯随便的跪在地上。她知道自己必定失败,因为她的敌人是二狗与一大群日本野兽。可是她不能退缩,投降;反正是一死,横一下心,死得光荣一点,总比经常的受辱强一些。她很弱很小,但是她必须有以死为抵押的决心。她爱自己的手,脚,与全身,她怕死;可是她必须爱自己的灵魂,她得去死!她的泪没有落下来,而没有落出来的泪是最酸楚的,也是最勇敢的。
举人公不敢向二狗发气,更不敢向日本人发气。平日,他也不敢向梦莲发气。气是必须发的,到了非发不可的时候。现在,他非发气不可了,因为事情已经不是平心静气所能解决的。比较起来,二狗,日本人,与梦莲之中,只有梦莲最软。所以他的怒气,象一支毒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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