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炳哥不是新郎(第3/6 页)
!”
我完全跟不上思路。我们家的人,以我姑妈阿加莎为代表,自打我小时候起就对我口诛笔伐,向来不客气地指出我纯粹是白活了,还总是强调自打我进小学以来,除了暑假采集的野花拿了个优秀奖以外,连个名垂青史的破事都没做过。我正想他八成是把我和别人搞混了,这时门厅里传来了电话铃声,随即女仆走进来说是找我的。我跑过去一听,原来是炳哥打来的。
“嗨!”炳哥说,“这么说你去了?好兄弟。我就知道你靠得住。我说老帅哥,我叔叔见到你是不是挺高兴?”
“太热情了。我可不明白了。”
“啊,那就好。我打电话就是为了解释这事。老兄,听着,我知道你不会介意啊,我之前跟他说,我给他念的那些书都是你写的。”
“什么?”
“对,我说罗西·M.班克斯是你的笔名,你不喜欢出风头,因为你虚怀若谷、深居简出什么的。他对你准会言听计从百依百顺。这个点子够灵吧?我看就是吉夫斯本人也未必能想出更好的法子。行了,好好谈,哥们儿,记住,一定得给我加点生活费,现在这个数我根本没法结婚。这场电影要是想定格在拥抱的画面上淡出,那至少得高一倍。行了,就这些。回见咯!”
说完他就挂了。这时开饭的锣声响了,那和蔼的主人跌跌撞撞地下了楼梯,像一吨煤球轰然卸下。
每当回想起这顿午餐,我心中总是涌起一阵痛惜之情。这顿饭可谓毕生难得,但我却无福消受。潜意识里,我看得出菜是下了大功夫的。但是我紧张得要死,光想着炳哥给我揽了这么个破事,所以菜中的深意我始终无法领会,大部分时间里都味同嚼蜡。
利透老先生一上来就谈起了文学。
“我侄子可能跟你说了吧,我最近一直在拜读你的作品。”他开口道。
“是,他说了。你——呃,你觉得那些玩意儿怎么样?”
他崇敬地望着我。
“伍斯特先生,我毫不羞愧地承认,我听着听着眼睛就湿润了。真想不到,你年纪轻轻的,居然能这么准确地看透人情世故,并且一丝不差地触动了读者颤抖的心弦,你的小说写得真实、感人,太有人情味、太有生命力了!”
“呃,雕虫小技而已。”我说。
此时此刻,老好的汗珠已经肆意铺满了额头,我生平第一次彻底慌了神。
“是不是室温有些高?”
“啊,没没,不是,刚好。”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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