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完颜鸿烈(第7/9 页)
可乐,在楼门口站着喝,一边喝一边思考,思考他今天晚上是不是该早点回去。
而打扫卫生的谭公最熟林平之,因为晚上十一点半他扛着扫帚和箩筐进教室的时候,肯定是林平之在保留坐位上翻书。等谭公扫到他脚下,他才会一声不啃的挪一个位置。这一圈游击打下来,直到谭公关灯,林平之才背起包,踩着黑灯的一刹那回去了。
此时杨康已经和令狐冲们从王语嫣的小腿讨论到了铁木真后宫的三千个女人。
谭公和谭婆有个孙子谭处端,那时候上高三。谭公以林平之为榜样,对孙子谆谆教导:“娃嘞,好好搞,那样的娃才能上汴大!”
谭处端以此励志,好好搞了一把,终于考上了汴大。结果进校第一天自习就看见一个萧瑟的人抱着杯可乐,在楼门口不停的嘟哝:“早点回去吧,早点回去吧,早点回去吧……”
谭处端发觉自己被爷爷骗了。
“跟我去洪七公家转转!”完颜鸿烈在傍晚堵住了回家拿换洗衣服的杨康。
他拿着抹布,小心的擦擦晶莹的酒瓶,拍了拍,递给儿子。
两瓶轩尼诗捧在手里,杨康几乎想撒手去逃亡,他明白老爹的心意,此去便是跟洪七公摊牌。若是好说好散则罢,若是不对,没准当场就是火并王伦,生物学院和化学院从此就变成寇仇。即使被一千头左黑龙围堵,也比硬着头皮去面对洪七公要好。
“不错,这个样子好,”完颜鸿烈给杨康整了整衬衣领子,满意的看着儿子。
杨康却是不能逃亡的。那两瓶巴卡拉水晶酒瓶的“永恒”轩尼诗干邑是完颜鸿烈藏了好几年的,据说市面上少说也要上万一瓶。虽说不是自己花钱买的,不过完颜鸿烈还是珍若拱璧,过年打扫卫生拿出来擦擦,说好酒,世界限量生产的,黄药师家也没有。
杨康曾经说我们过年开了它算了,完颜鸿烈说以后有用的,然后小心的藏在柜子里,好像那个院子里埋了黄金的守财奴。不过这次守财奴是一点没犹豫,拍拍杨康肩膀说,儿子,送这两瓶酒没错的,洪七公最喜欢喝酒。
杨康却知道完颜鸿烈也很喜欢喝酒,尤其是西域洋酒。
户口本上虽然写着完颜康,不过杨康知道自己其实跟这个老爹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关系。有时候杨康觉得完颜鸿烈在学校里做事确实是又够卑鄙又够狠,有些看不上他,不过杨康却从来没说过半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竞赛得奖考试优秀回到家里一报告,完颜鸿烈都是满脸得意,说,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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