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冲冠一怒为红颜(第2/3 页)
耸肩,说:“无可奉告!”
蓝天一反常态,有些不耐烦地说:“我知道你口才好,你也不用跟我说这么多。要不你直接拿出点实力来。让我相信你们是有能力保护他们的。”他的锐利的眼神如刀一般从刘焱的脸上刮过去。
刘焱也不甘示弱,微笑着说:“好啊,想比什么?放马过来。”
蓝天想了想,笑着说:“就比篮球。你们两个一队,我一个人一队,哪一队先进球,就算谁赢,双方都可以使用‘超能力’,好吗?”
刘焱嘴角抽了抽,说:“这不公平吧?我可从来都没打过篮球,篮球赛是什么规则我都不懂,好吧,我承认,我是个运动白痴。”
蓝天说:“这样吧。我们也不讲什么篮球规则了。总之,谁的球先入对方的球框,就算赢,好吗?”
“你们是在说篮球赛吗?我来当拉拉队!”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曼晴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听到他们说打篮球,当即欢呼雀跃。
读高中的时候,她就是蓝天所在球队的脑残粉,场场都不落,场场都是她组织拉拉队去加油。
蓝天在篮球场上特别有大将之风,加上他的俊朗外形,迷倒了万千少女。
因为蓝天随口说的一句“喜欢红玫瑰”,曼晴就特意亲手种了两盆红玫瑰。每逢花开的季节,她都会赛后送他一朵红玫瑰,风雨不改。让她不知道可喜还是可悲的是,她这样做的结果是:蓝天以为她喜欢红玫瑰,因此上次她在苏州登台,蓝天上台献花也特意选了红玫瑰。
蓝天看到她,就仿佛看到了一个同盟,笑说:“你来得正好,帮我加加油。”
金鑫看到她,眼睛都直了,问:“这谁呀?这么美!你好,我叫金鑫,是个律师。”
曼晴今天穿得很有范。大气磅礴抽象图案黑红双色的菱形手工编织衣,红黑双色的流苏的加入使得它的层次更加丰富,斜戴着的一顶很漂亮的贝雷帽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长发披肩,如同绢丝泼墨,粉颈上挂一条白色牡丹花蜜蜡吊坠血珀毛衣链,蹬一双黑色高跟皱皮靴。这一身不是谁都可以驾御的,高挑匀称的衣架形身材、轮廓分明的深邃五官、女王般的气场是必备条件。走在街上,回头率绝对是百分百。
她笑着做了自我介绍,又跟在场的人都打了招呼,然后对蓝天说:“我看好你哦!”
唐朝山庄的西北角,有一个篮球场。比赛就在这里进行。
蓝天身穿火红的13号球衣,拿着一个篮球,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球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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