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满载而归(第1/2 页)
今天在老孙家吃的这顿饭,可能是迟红光自出生以来吃的最好的一次。
尤其是当他得知,今天吃的这些东西都是自已大外甥从外边搞回来的以后,迟红光更是不止一次的夸赞孙同有本事。
吃过晚饭,孙同将把迟红光带到自已屋,当他看到孙同能一口气拿出八个手电筒的时候,迟红光人都傻了。
这可是手电筒啊,多金贵的东西,结果到了孙同这里,这东西竟然轮堆儿。
“老舅,你看你喜欢哪一个,随便拿。”
孙同拿出来的这些手电筒,外形只有两种,一种是银白色的手电棒,这种手电算是现在这个时代最常见的。
除此之外,孙同手里还有两种手提式的手电。
因为都不能充电,所以这些手电全都是使用的一号电池。
“我就要这个了。”
跟孙同不同的是,迟红光并不喜欢那两个手提式的手电,毕竟这玩意长的就跟自家的煤油灯一样,他反倒更加喜欢时下最流行的手电棒。
“一个够家里用的吗?”
“够了,家里不是还有一个吗?”
这一次来县里能够弄到一个手电筒,这对迟红光来说已经是一个意外的惊喜了。
“你满意就行,对了老舅,我记得老家那边没有钟,我这有个老钟,你要不要一起给拿回去?”
孙同光黑市经常能碰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开始孙同也想要学小说里的主人公,在黑市里购买一些古玩。
可问题是,壮河这边的黑市很少会出现那些东西。
这边的黑市最常出现的东西除了各类食物之外,就是一些家庭用品以及一些退伍军人从战场上缴获到的东西。
就拿孙同来说,这些日子他从黑市买过枪,买过手表,买过钢笔,买过钢盔,买过水壶,买过烟盒,买过打火机甚至还买过刺刀和勋章。
除此之外,他还在黑市中买过不少的家庭用品。
就比如家用的挂钟,比如一些用料较好且年代久远的老家具,他甚至还从一个人手里买了一些寺庙里用的铜铸香炉以及大小不一的佛像。
总之孙同买东西的路子很野,只要是看到了合适的东西并且价格也不贵,那他基本都会给买下来。
“啊?挂钟?你还有这东西?”
“肯定有啊,不过我们家如今已经有三个挂钟了,多出来的又用不上,所以你要是要的话,那这一次你就把那个挂钟有其给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