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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就看到了王举人。
王举人是他们最理想的顺民。假若中国每一县都有个王举人的话,他们就可以兵不血刃而得天下。二狗是王举人的好朋友,他可以马上去捉到他。这总得算二狗立了一功,洋服的问题,大可以暂时搁在一旁。二狗去看王举人。举人公的心思很简单:“我不求别的,只求保住我的房子,我的地,我的一切财产,和我的老命,能保住这些,教我干甚么我就干什么!”这几句话,说得那么简单,直爽诚实,连二狗都受了感动,而举人公自己也落了两点老泪。
这时候,梦莲很愿意买一支手枪。她不晓得手枪在她手里有什么用处,或能解决什么问题;她只盼望得到一支!十三
文城变成了死城。县中学改作了日本宪兵队的办公处与宿舍。昔日的青年的笑脸不再见了,现在出来进去的不是铁脸的宪兵,便是满脸泪痕的囚犯。昔日的青年的笑语与歌声,变成了鞭声与哭喊。十字街头的大买卖,都换上了日本字的牌匾,摆上日本货物,日本人不带一个钱的资本而来“合作”,事实上就等于霸占。西关外的纱厂被唐连长给烧完,只剩下几堵高墙寂寞无聊的立在那里。
血是野蛮人最欢喜的颜色,流血是野蛮人的工作与消遣。但是,野蛮人还有他们的禁戒与拘束,他们杀人,也许不敢杀鸡,或别的神圣的动物。我们的敌人,哼,只以流血为享受,而毫无禁忌。自从敌人进了文城,文城的夜里已听不见鸡鸣。鸡,和猪牛鸭鹅,都被敌人杀光。象狡猾的狐狸似的,他们到处去搜索;看到一把鸡毛掸子,他们便想象到肥美的鸡肉。把鸡鸭杀光,他们用枪刺戳杀街上的野狗,不为吞吃,而只为看着野狗的苦痛,给他们自己一点愉快。
不过,拿野狗与人相较,恐怕杀人是更有趣的。假若杀一条狗比杀一只鸡有趣,那一定是因为鸡是必须杀了才好作菜吃,它的趣味是比较的更实际更老实一些,远不及纯出于游戏的,带有艺术欣赏性质的去杀一条狗——慢慢的流血,浑身的抽动,眼神里的苦与悲哀都更足以满足残忍狂暴的心情。
人的表情又比狗多着许多,而杀人的方法又不限于砍头或用枪弹穿过胸口。所以杀人更有趣味。剥皮、凌迟、用冷水沪背、用煤油灌鼻子、坐电椅、拶手指掀指甲……每一种死刑都有它特殊的技巧,与特殊的趣味。那受刑的人,因年龄,性别,性格的不同,又各有各的表情,喊法,央告或挺受……这种种表情与悲痛,又非任何别种动物所能供给的。所以,野蛮人,在杀人的时候,不但显露出他们的聪明,也在流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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