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恰同学少年(第9/28 页)
起跳扣篮,女孩们坐在场边的台阶上欢呼,风吹起她们的裙裾。
那是楚子航,楚子航的球衣是“11”号。
路明非是没机会去篮球场上露脸的,所以只能远远地坐在草坪上,叼着根草斜眼望天,表示自己既不喜欢篮球也不在意漂亮女孩的欢呼。
楚子航也不在意漂亮女孩的欢呼,他打完球,默默地把球上的汗擦干净放进包里,然后转身离去。有时候是他家那个叫老顺的司机开大奔来接他,有时候是那辆更加豪华的迈巴赫。
目睹这一幕,路明非那个心情,就好比当年刘邦和项羽看到秦始皇南巡的依仗,旌旗连云铁甲铄日,刘邦感慨说“大丈夫当如是也”。
要他路明非是这般少爷,何止是称心如意,绝对是土豪恶霸!每天都要穿李宁运动服和耐克鞋,放学就拦住你新看上的小娘子,啊不,女同学,把长长的刘海往上面一捋,说我送你回家啊,今天我家大奔来接我!
见鬼!怎么觉得越想越美?难道他小时候的理想是成为一个高衙内式的恶霸么?
他胡思乱想着,一时没留意,迎面撞上一个人,赶紧后退几步说对不起对不起。
对方也说对不起对不起,路明非垂着眼帘,视野里只有对方白色的裙裾。
素白的棉布裙子,很有森系少女的气质,就是最简单的平纹细布,裙摆到膝盖,下面配一双系带的白色坡跟运动鞋,光着双腿。
问题是这双腿看着太熟悉了,裙子看着也熟悉,唯一变化的是鞋子,这双腿的主人以前爱穿的是那种平头的黑色系带皮鞋……妈的不会那么巧吧?路明非心里嘟哝。
抬眼一看,陈雯雯,披肩的黑发,还是当年那种略显病弱的素白肤色,全身上下就黑白两种颜色,除了手腕上缠着彩色丝带,那东西说明你是校友。
真他妈的那么巧啊……路明非下意识地耸肩缩头。
他倒不至于仍对陈雯雯念念不忘,可毕竟对方是自己最早暗恋的女孩,回想当年情窦初开,偷喝叔叔喝剩的半瓶啤酒,还曾有过“此生老子非陈雯雯不娶”的壮志嘞!
偏偏这时候人群忽然散开了,就剩他俩四目相对,路明非紧张地挠头找话说,却没注意到陈雯雯也紧张得左手抓住右手的食指和中指。
他俩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北京,东四教堂,圣诞弥撒。那天陈雯雯是唱诗班成员,赵孟华是刚刚信教的“福音兄弟”的代表,上台讲话,两人的目光穿越烛光相聚的时候,路明非和芬格尔就在下面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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