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7 页)
“你刚刚才说,你对我知道得已经很多了。”
“知道和了解是两回事,我知道海水是咸的,不了解它为什么是咸的。我知道蝙蝠洞里的蝙蝠昼伏夜出,不了解它们为什么昼伏夜出。我知道海滩都是细沙,不了解为什么都是细沙。我知道安骋远二十七岁,能言善道,未婚。不了解他为什么到二十七岁,能言善道,还未婚?”
他注视了她好长一会儿。
“因为以前没遇到你。”
她涨红了脸。
“外交辞令!你知道吗?当你撒谎的时候,你会讲得一点诚心都没有。而且,我提出这个问题来,并不是在向你……在向你求婚,你别自作多情呵!”
他凝视她,沉默了片刻,然后转头望着大海。
“小时候,我是个很害羞的孩子,我不敢和女生说话,怕被哥哥姐姐取笑。进大学,我到了台南,第一次离开了台北的家。第一次学习独立,学习生活,学习接触同学。那时我和现在不一样,现在的我比较坚强,比较成熟。那时候,我仍然乳臭未干,我很想家,想父母,对住校极端地不习惯。这时,有位大三的学姐,比我大两岁,因为同系,她常常照顾我。有次我们去露营,带的棉被不够,我坐在火边发抖,她居然去偷了一条同学的棉被来裹住我。于是,我对她就大大地倾倒起来。”
“哦,”她喉中梗了梗,“毕竟,你那套纪念日还是和别人先度过了的!”
“我发誓没有!”他低嚷,有些急促。“我可以不告诉你这件事,你也不会知道有这么件事,但我不愿对一个我在认真的女孩有所隐瞒。你听我说,我和那学姐交往了一阵。她比我老练太多了!她是系花,拜倒在她牛仔裤下的男生可以组成军队,她的恋爱故事足以写上一百万字。但是,我对她完全不了解,我很嫩,很幼稚,很傻。她教了我许多事,包括——接吻,和肌肤之亲。然后,她甩掉了我,又找上别人了,这让我痛苦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深抽口气,低垂下头去。“……这是我唯一的恋爱史,从此,我很怕女人,也不想追求任何女人,我有保护色,我怕再受到伤害,直到我认识你。五十三天前!保护色也不见了,害怕也忘了,什么话都敢说了……好像一只重生的火鸟。”
“火鸟?”
“相传有一种鸟叫火鸟,它是永生不死的。但,它的生命只能维持五百年,到五百年的时候,它就把自己投身到烈火里烧成灰烬,这灰烬就变成一只重生的火鸟,再活五百年。”
“你是重生的火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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