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赘婿和真命天子(十一)(第3/8 页)
之打得有来有回。好在姜菀之也不弱,至少不在苏珊娜之下,一边腾挪闪躲一边凌厉进击,缅刀带着剧烈扭曲的虚影。
我略通武术,旧时拳师之间的战斗其实很难像武术表演那样打上几十个来回,都是几番试探然后一招命中要害,就此结束战斗。至于职业拳击可以打满15个回合,是因为拳手们都带着护具。但混血种的身体素质惊人,姜菀之硬挨了赵旭祯几记甩棍,赵旭祯也被割伤了两处,但他们跟没事人似的接着搏斗,各种狠毒的招数层出不穷。由此可见那天姜菀之说穿高跟鞋走了远道脚疼要我背她就是撒娇和不舍,以她眼下这个体力她能穿着高跟鞋跑马拉松,想到这里我觉得心里春天般温暖,感觉一时还死不了。
但这么斗下去姜菀之还是没什么胜算,她看起来轻灵敏捷,速度上远胜赵旭祯,但赵旭祯就是能凭着简洁有力的挥棍把她凶猛的进击打退,她就像蝴蝶那样围绕赵旭祯飞舞,优势劣势一眼可知。而且她始终没使用那只短枪,枪中的子弹只怕是要留给自己。赵旭祯的保镖们已经来到舞台边,封堵了姜菀之的退路,只有苏珊娜还坐在桌边,监视着姜老爹和周敏皓。
赵旭祯俯身一棍打中了姜菀之的膝盖,姜菀之跌跌撞撞地退了几步,一个趔趄坐在地上,裙摆翻起露出素白的小腿,膝盖附近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我是医生,看一眼就猜到了姜菀之的伤势,她的膝盖处肌腱受损,那根甩棍在赵旭祯的手中威力不亚于姜菀之手中的缅刀,更糟糕的是她的脚踝又脱臼了,跟她来我诊所的那次是同一侧。脚踝关节就是这样,只要脱臼过一次就会变得很容易脱臼,相应的正骨也会变得更容易,说得通俗点就是脚踝变松了。姜菀之是个混血种,受伤之后的恢复能力原本极强,可两次都是同一侧脚踝脱臼,说明这里有旧伤。这个旧伤很可能是当年她在组织受训时留下的,赵旭祯知道她的弱点,所以特别针对她的腿。
姜菀之一个侧翻,恢复成半跪的防御姿态,牙关紧咬,脱臼的脚踝咔吧一声,自行复位。她进步挥刀,又跟赵旭祯打在了一起。但没过多久她又单脚跳着退了出去,赵旭祯倒也不趁机进逼,手持甩棍站在原地,神色冷傲,那是格斗宗师的气魄,用武侠小说里的话说就是渊渟岳峙。我却痛骂赵旭祯卑鄙无耻,因为他再度针对了姜菀之有伤的那条腿。普通人类刚刚正完骨,别说战斗了,站着脚腕都是虚的,混血种恢复能力超强也许好点,但也不可能一点不受影响。
赵旭祯冷冷地说:“你是马群里最美的那匹雌马,本可以锦绣缠身,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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