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9/10 页)
来的这件宝贝踏进棕榈滩赌场的时候,我对自己也不敢有一点儿欺瞒:回家以后它怕要引发一场动荡。
我已经打算坚持到底了。
“怎么了,吉夫斯?”虽然我的声音温和可亲,但是近距离观察我的双目就会发现,里面正射出刺骨的寒度。对于吉夫斯的智慧我当然比谁都心悦诚服,但是他这种反仆为主的性格倾向,我认为必须加以扼制。这件白礼服可是我的心头宝贝,我要动用伍斯特先祖大人在阿金库尔之战中大败法国佬[5]的全部精气神儿,势必为它而战。
“怎么了,吉夫斯?”我问道,“你有什么想法吗?”
“少爷,恐怕少爷离开戛纳的时候无意间误拿了另一位先生的外套。”
我将寒度微微调高了一点。
“非也,吉夫斯,”我用平静的口吻答道,“你口中的这件衣服是我的,是我在戛纳买来的。”
“少爷穿过?”
“也就每天晚上。”
“但少爷一定没有打算回国也穿吧?”
我知道这是触到了症结所在。
“要穿,吉夫斯。”
“可是少爷——”
“你想说什么,吉夫斯?”
“少爷,这件衣服十分不相宜。”
“我不敢苟同,吉夫斯。我相信这件外套会大大受到瞩目。我打算明天在胖哥·托森顿的生日聚会上让它闪亮登场,很有把握地说,明天得到的赞叹肯定是从头到尾,绵绵不绝。不用多说了,吉夫斯。没得商量,不管你有什么反对意见,我是穿定了。”
“遵命,少爷。”
他继续收拾行李,我也就放下了话头。反正这次我得了胜利,对手下败将落井下石,咱们伍斯特不是这种人。很快我就穿戴整齐,意气风发地跟吉夫斯道别,心中大发慷慨,就跟他说自己要在外头用餐,不如晚上放个假,出去看一场有益身心的电影什么的。算是伸出橄榄枝吧,大家懂我的意思。
他不大肯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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