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4/5 页)
两边都够不上。除了像树洞里爬出来的东西不说,他可是一流水准的榆木脑袋,这是公认的。没心没肺,不会说话。总之,哪个女孩没考虑清楚就跟他订了婚,最后在危急关头能全身而退,那绝对应该暗自庆幸。”
我再次停顿片刻,斜眼瞟了瞟安吉拉,看看收效如何。我说话期间,她一直默默地望着灌木丛,让我颇感不可思议的是,她到现在还没有摇身变成母老虎扑向我。那可是范例啊。真想不通她怎么还没行动。在我看来,要是母老虎听到我这般侮辱她心爱的公老虎,即使只听了十分之一,她——我是指母老虎——也要闹上房顶了。
但是接下来的事则让我瞬间石化。
“对,”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说得很对。”
“呃?”
“我自己也正是这么想的。”
“什么?”
“榆木脑袋。这么说他太恰当了。全英国的六只笨驴里头,肯定有他一个。”
我没作声。我正忙于安定神智,因为它迫切需要一点急救措施。
我是说,这真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在设想我刚刚执行的这个妙计的过程中,有一个情况不在我的预算范围,那就是安吉拉会对我所表达的感情产生共鸣。我还以为要面对血雨腥风般的情绪爆发。我预想的是怒极而泣啦,发发小姐脾气啦,总之就是这些手段,八九不离十。
但是对我的评论积极响应,是我没有想到的,这给了我一个所谓的“思考余地”。
她进而展开论述,声音放得很开,充满热情,好像特别热爱这个话题似的。吉夫斯肯定知道我想说哪个词儿。好像是“面红耳赤”,我忘了这是不是指脸上起疹子得涂点药膏。总之,如果真是这个词儿,那她论述这个话题时就是这副样子,可怜的大皮啊。要是光听声音,说不定会以为这是宫廷诗人正对哪位东方皇帝诗兴大发,或者以为果丝·粉克-诺透在描述刚到货的一批水螈。
“真好,伯弟,终于有个人看出这个格罗索普的真面目了。妈妈说他是一表人才,真是可笑。人人都看得出,他完全不上路,又自大又固执,老是没完没了地跟人争辩,其实他知道自己就是空口胡说。还有,他又爱抽烟,又能吃,还爱喝酒,而且他头发的颜色我也瞧不上眼。不过再过个一两年也就没什么头发可言了,现在他头顶上都没几根了。要不了多久,他就只剩一个光头,可他光头还怎么能见人。还有,我看他一天到晚都在吃,真让人倒胃口。知道吗,今天凌晨一点钟,我发现他在食品柜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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