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谈判(下)(第2/3 页)
个人,公司方面或者我个人对你还是很信得过,咱俩打交道又不是一次两次,但是做生意就是做生意,不能够把私人交情搅和在一块,在商言商,我不能不为公司的利益着想。他把自己跟科研所到农场考察的事情说了出来,并且拿出自己的初步构想:三方合作,科研所负责技术研发,提供种苗,以种苗折算投资,华夏公司和农场或者说是他另外再找一个合伙人投资,各出两百万到三百万,成立一个新的农业科技公司。
为什么是要求各出两百万到三百万呢?他计划了一下,农场要发展,头一年的投入肯定要大,开头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起步就很有可能维艰,建立一个养猪场不能规模小了,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够形成规模效益,而以北湖水库的水面积,完全可以立体养殖几万头的成品猪,为此农场的养猪场的规模就得向着这一目标开发。
这几万头猪场的开发计划,一下子把方华总经理的心思打动了,要知道,华夏公司的主打项目家乡食品开发,猪肉的市场占了公司很大的分量,而且方总经理的设想更是做华夏国的肉制品第一,没有合适的养殖基地,这一点是很难做到的,如果在北湖农场建立一个几万头成品猪的养殖基地,或者是合作公司,对公司将来的发展自是不言而喻,何况还有省里唯一的农业科研机构助力,这里面所能够得到的力量更是不可估量。
这时对梁安邦的建议已是内心十分的同意,脸上却没有分毫的显露出来,只说如果他能够农场方面出那一部分资金,也就是按照他自己的规划,各出一部分钱,公司马上会跟农场方面签约,当然科研所的签约合同要同时进行,只有这三方面都同意才行,否则少哪一个条件都行不通。
这样当然没问题,这里面本就是他所构想的一切结果,这是一开始就想要的发展方向。农场方面的资金,自己已经想好,可以动用自己买股票所赚到的钱投入进来,就以兰芝的名义,只是不知道兰芝完成合并南江地产后还剩下多少资金。
这是他所担心的,打电话回去,果然兰芝告诉他,南江地产的账面上并没有多少可以动用的资金,但是现在的她完全可以以公司的资产进行抵押,到银行贷个几百万不成问题。有了这句话就足够,他底气十足,和华夏公司签了合同,按照前面的约定,各出三百万,加上水库的水面入股,新成立的北湖农业高科技股份公司注册资金是1000万,农场方面以水库和现有场地加入,但是林场不包括在内,农场只是无条件提供建立猪场的用地,工人按照当时公司合并的一般做法,同意全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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