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7/11 页)
我在当地学校的活动中赢了唱诗班障碍赛。
这和“炫耀自己在轮上的风采”完全是两码事。
我是说,他也算见多识广,肯定知道学校活动本质上就没什么竞争力。此外,要是没记错的话,我还跟他强调过,在那次事件中,人家给了我半圈的优势,此外,那场比赛的大热门威利·潘廷不得不退出,因为他偷偷拿了哥哥的工具而事先没有征得哥哥同意,他哥哥在发令枪刚打响的节骨眼赶来,冲着他脑袋就是那么一下,还把车子也收走了,于是他未能出场,功亏一篑。可是听吉夫斯那么一说,还以为我就是那种穿着运动衣,浑身奖牌的家伙,照片时不时地出现在图文并茂的新闻上,什么从海德公园角一路骑到格拉斯哥,耗时三秒钟之类的。
但是好像嫌这还不够似的,大皮也掺了一脚。
“没错,”大皮附和道,“伯弟一向是个自行车高手。记得在牛津的时候,每到赛艇比赛的祝捷晚宴上,他总是脱了衣服,骑着车子在四方院子里兜圈子,高唱滑稽小调。而且他还骑得飞快。”
“那他现在也能骑得飞快,”达丽姑妈起劲儿地说,“对我来说怎么都不够快。喜欢的话也可以唱唱滑稽小调……而且要是你希望脱了衣服呢,伯弟乖宝贝,那千万别客气。不管你是穿着还是光着,也不管你唱滑稽小调还是不唱滑稽小调,行动起来。”
我终于不哑巴了。
“可我都多少年没骑过了。”
“那正好该练练。”
“我都不会骑了。”
“你很快就能想起来,摔一两跤就好了。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必经的过程。”
“可是金厄姆有好几英里远呢。”
“所以呀,你早去早回。”
“可我——”
“好伯弟。”
“可我,该死——”
“乖伯弟。”
“嗯,可,该死——”
“亲亲伯弟。”
于是就这样定了。不一会儿,我就由吉夫斯陪同,黯然穿过夜色,达丽姑妈在背后喊话,什么把自己想象成向艾克斯报捷的战士。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么一号人。
“哼,吉夫斯,”我们走到棚屋前,我的声音冰冷而苦涩,“瞧你那妙计办了什么好事!大皮和安吉拉、果丝和那巴塞特还是互不理睬,而我呢,有八英里路要骑——”
“我想是九英里,少爷。”
“——有九英里路要骑,然后还有九英里路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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